關於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愛默生說:“人不是在自然裡,而是在自身中看到—切都是美好而有價值的。世界非常空虛,它卻從這種虛飾的外觀中得到好處,使靈魂驕傲地得意揚揚。”
愛愛默生默生讚美了人的偉大,他說:“每個真正的人都是—個事業、一個國家和—個時代;他們需要無限的空間、無數的人和無限的時間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子孫後代似乎像一排門客,跟隨在他的身後。偉人凱撒,他是為後來時代而生的,我們從他那裡得到了羅馬帝國。基督出生了,成千上萬的人緊緊依附著他的才華成長起來,人們認為他就是美德,就是人存在的原因。制度是一個人的身影的延長。”
愛默生在《自信》一文中對自知與自愛作了較為詳細地論述:“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你內心深處認為是正確的,對所有的人也是正確的——那就是天才。說你潛在地有罪,是有普通意義的;因為最內心的東西在適合的的候會成為最表面的東西,當末日審判來臨時,我們最初的思想復歸於我們。正如心靈的呼聲屬於每個人,我們認為最高的功績屬於摩西、柏拉圖和彌爾頓,他們蔑視任何書籍和傳統,講的不是人們的想法,而是他們自己的想法。一個人應該學會發現和觀察自己內心深處閃爍的微弱的光亮,而不僅僅是注意詩人和聖賢者輝耀天空的光彩。他也不可忽視自己的思想,因為它是他自己的。在天才的每個作品中,我們都會看到我們自己拋棄了的想法;但當它們回到我們這裡時卻帶上了某種陌生的崇高感。藝術的偉大作品並不會對我們有更多的教益。它們教導我們,當所有喊聲都在另一方時,要心平氣和地、堅定不移地堅持我們自己的看法。而明天一個外鄉客會非常高明地說出恰恰是我們一宜想到和感到的東西,我們會被迫為我們的意見來自他人而感羞赧。”
對於經驗,愛默生認為:“在我看來,沒有神聖的事實,也沒有不神聖的事實。我只是試驗者,我是個永不停息追索者,在我身後永遠不存在'過去'” 。
關於所有權的問題,愛默生說;“當人人權利都平等的時候,從道德、理智上講,人們在財產方面則是非常不平等的,—個人擁有衣服,另一個擁有一片土地。”
愛默生對法律的看法有一種近乎嘲諷的意味,他說;“法律只不過是—種備忘錄。我們很迷信,並多少有點尊重法規:它以活著的人的資格所具有的活力就是它的效力。該法規一直在那裡說,昨天我們同意如此這般,但你如今認為這一法規如何呢?我們的法規是印上我們自己的相片的通貨:它很快就變得無法辨認,經過—段時間將返回造幣廠。”
在《書籍》一文中,愛默生為讀者提供了三點可藉鑑的原則:“我必須提供的三條實用準則是:第一,決不閱讀任何寫出來不到一年的書;第二,不是名著不讀;第三,只讀你喜歡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