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如果愛上一個男人,她可以為他做很多。
她可以生孩子,生多少個適隨男人尊便;她可以湊仔,同時又做工,並貢獻部份薪金交水費、電費、供車、供保險;她可以照顧病患者,服務範圍包括男人、孩子、老爺、奶奶,甚至連菲傭病了,都由她來照顧;她更可以捱苦,老公窮她志不窮。
對於愛情,女人只有一條底線:不可以接受男人不忠。
「不忠」這兩個字很大很礙耳,男人不忠,對女人來說,是千古之罪,不可原諒,她寧願在日後走一條更艱苦、孤獨的路,都不肯跟不忠的男人再睡同一張床,因為當她遠遠看見男人的身影,腦裡便會飄過兩條肉蟲的纏綿場面,一想到便想吐。
男人後悔了,努力挽留:「是我不對,但我對她是沒感情的,也不知道為甚麼當時會糊塗起來,我答應以後不再犯,請不要離開我。」
女人很絕情,心死了便不回頭,管男人一道歉、二挽留、三拉著她的腳不放,她不原諒你就是不原諒你,她會哭著罵:「我為你付出這麼多,你竟然搞女人,風流快活?」
事實上,男人是「風流」了,但可能並不「快活」,甚至乎,在越軌的過程中,一點感覺都沒有,對那些野花沒感情也不留戀,試過了一次,也不心思思試第二次。
女人很難相信「偷吃」可以是這麼簡單的一回事,但是,事實很可能就是這樣:那只是一次沒有認真考慮後果的活動,就像本來答應了媽媽回家吃飯,路過街邊的熟食檔時,被檔主兜搭幾句,覺得頗吸引,於是買了串魚蛋來吃,也不打算吃飽,回家後仍然可以坐下來享天倫樂吃飯,「偷吃」的事情卻不幸被媽媽發現了。
是不是因為不愛媽媽做的菜,所以才吃街邊魚蛋呢?不是。
是不是吃了一次魚蛋,便打算吃一輩子魚蛋,不再留戀住家菜呢?不是。
是不是覺得魚蛋很美味,勝過家中佳餚呢?也不是。
吃了魚蛋,是不是等於愛魚蛋檔主多過愛媽媽呢?當然絕對不是。
但是,媽媽很生氣,覺得給背叛了,並決定以後不再煮飯。
若果早知後果如此嚴重,那串魚蛋不吃也罷,反正不是非吃不可;但是,當時就是沒有好好想清楚後果,迷迷糊糊地幹了。
有些男人的確很壞,但更多男人只是蠢。他們蠢在以為可以隨便從任何一段關係裡得到「快樂」,事實上,那只稱得上是「歡娛」;更蠢的是,男人經常忘記警愓自己,為了得到短暫的歡娛,很可能失去長久的快樂。
感情上的偷吃事件如果發生了,仍然是男人不對,可是,若然他只是「無心之失」,並非處心積慮,勉強還可以原諒;他發誓以後不再犯,也不無可信性。有種女人是這樣說的:「男人逢場作戲很平常,他對那些野花沒感情,只要玩過後,他還懂得回家便成了。」這話也有它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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