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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號染色體 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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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的是理,輸的是情,傷的永遠是自己...
爭的是理,輸的是情,傷的是自己。黑是黑,白是白,讓時間去證明。 放下自己的固執己見,寬心做人,捨得做事,贏的是整個人生;多一份平和,多一點溫暖,生活才有陽光。 人,是活給自己看的——別奢望人人都懂你,別要求事事都如意。苦累中,懂得安慰自己。 沒人心疼,也要堅強;...
孤單不是因為沒有朋友,只是沒有人住在你心裡...
送給在茫茫人海中找尋那一個人的孤單的你... 1.快樂是裝給別人看的一種痛楚,狂歡是留給自己的一種寂寞。 2.也許我們都曾經勇敢而堅毅,只是,在與時間老人的對峙中,我們從來都不是贏家。 3.最可厭的人,如果你細加研究,結果總發現他不過是個可憐人。 4.無論做什麼,都請記得那是為自己而做,那就毫無怨言...
寫給傻女人的10封信!句句說到心裡去...
1.女人,永遠都不要讓某個人成為你的全部,否則哪天他離開,你將一無所有! 2.女人,永遠都不要輕信男人的承諾,那玩意兒就像二八月的天氣,沒有定數! 3.女人,不要聽他叫你個「寶貝」或是「豬」,你就開心的不行,他能叫你,也必定能叫別人! 4.女人,永遠都不要替他找藉口說不是故意傷害你,如果他是故意的...
聰明的女人都是這樣生活!
1、每天打扮得優雅得體,乾淨利落,出門前照照鏡子,對自己笑笑.. 2. 保護好雙手,手是女人的第二張臉,準備出門前抹上護手霜,隨身攜帶護手霜,以備在外使用. 3. 參加一到兩個運動俱樂部,既能放鬆心情,又能鍛鍊身體,因為運動可以延緩衰老. 4. 交幾個紅顏知己,寂寞時叫她們陪陪,要麼逛逛商場,要麼...
去愛一個能夠給你正面能量的人!
該愛一個什麼樣的人? 在很遙遠的某一天,當我的孩子仰頭向我提出這個問題, 我會微笑地回答他: 去愛一個能夠給你正面能量的人 每個人的生活都一樣, 在細看是碎片 遠看是長河的時間中 間接地尋找著幸福, 直接地尋找著能夠讓自己幸福的一切事物: 物質、榮譽、成就、愛情、青春、陽...
簡單的喜歡,最長遠;平凡中的陪伴,最心安;懂你的人,最溫暖!(已感動上萬人)
最好的感情,就是找一個能夠聊得來的伴。 各種的話題,永遠說不完;重複的語言,也不覺得厭倦。 陪伴,是兩情相悅的一種習慣;懂得,是兩心互通的一種眷戀。 總是覺得相聚的時光太短, 原來,走得最快的不是時間,而是兩個人在一起時的快樂。 幸福,就是有一個讀懂你的人;溫暖,就是有一個願意陪伴你的...
我們相愛卻又互相傷害
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溝通起爭執是每一對情侶甚至老夫老妻都會發生的起爭執時最重要的就是要退ㄧ步等到彼此都冷靜了在討論畢竟在氣頭上很多傷人的話都說的出口這樣只會讓氣氛更僵甚至無法解決問題的就像侯文詠在愛情免疫學中說的她跟他太太吵架都吵輸好像還有ㄧ位藝人跟她先生吵架後自認理虧的一方會端一杯水給對方...
終有那麼一天,媽媽會離開我們
1歲,她餵你吃奶幫你洗澡,而你用整晚的哭著作為報答。 3歲,她辛苦為你做菜,而你卻把菜扔在地上作為報答。 4歲,她給你買彩筆,而你塗了滿牆的抽像畫作為報答。 5歲,她給你買漂亮衣服,而你穿著它到泥坑裡玩耍作為報答。 7歲,她給你買球;而你用球...
情人是上輩子的夫妻,夫妻是上輩子的冤家......
情人是上輩子的夫妻。因為上輩子纏綿不夠,所以這輩子還要纏綿。情人是上輩子的夫妻,因為還欠著上輩子的情債,所以這輩子要償還。 情人是上輩子的夫妻,要不在茫茫人海中,我們怎麼會相遇,相知。我們一定是帶著前生的氣味,互相吸引。 命運安排我今生不能做你妻子,但因為我前生太任性,欠你太多,必須把前生欠你的今生...
寫給未來跟我結婚的你,今後我們要一起做的壞事...
你給我聽好了!跟我結婚後一定得和我一起做這些壞事...嘿嘿...不然我饒不了你! 1、我想要的生活很簡單。有一張大大的床,有一個雙人浴缸,有一面的落地窗,有露台和斜躺椅。好吧,為了顯示我的賢良淑德,我決定裡面在放你喜歡的花,還有我們倆的狗。 2、喜歡賴床,所以你必須抽空沒事跟我賴著。星期六的早上,...
媳婦和女兒的差別...每個女人看了都會掉眼淚...
01.媳婦不想煮飯是懶惰,女兒偶而才煮個一餐就是貼心。02.媳婦買的東西很難吃,女兒買的全部都"喔伊細"。 03.媳婦出門旅遊是浪費錢,女兒出門旅遊是放輕鬆。 04.媳婦沒事不要常回娘家,女兒沒事也要常回來娘家才行。05.媳婦說經濟差回的話是:[活該妳不知節約!],女兒說經濟差...
你是第一次嗎?原來愛情,有時脆弱的只值80元。
天空鍍成織錦一般,臨海的一家肯德雞店裡,我倚著椅背,欣賞著落地窗外的風景。突然,耳邊傳來一個男人的溫和的聲音:“小姐,我們可以聊聊天嗎?”我下了一跳,有點惱的望過去,卻觸到一對清澈含笑的眼睛。我打量他,高大的身材配一張耐看的臉,穿著一身質地良好的休閒杉和長褲,給人的感覺熨帖...
如果婚姻只有五年,我們從此再不相見。寫的太好,讓人徹底覺醒了!
和朋友聊天,突發奇想:如果將婚姻法改一改,將終身的婚姻,改為五年之約。每一場婚姻只有五年,五年到了,彼此的承諾便子虛烏有。有想繼續婚姻的,可再簽一個五年之約,不想繼續的,也不用沸沸揚揚鬧上法庭,原先的婚姻自然化為廢紙。果真如此,這樣的婚姻會如何?朋友們聽了興奮不已。一個說:這樣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