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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對的人,就是愛情

「她」
多年好友戀愛了,她是個獨立的姑娘,少年離家,把感情當束縛和羈絆,一直單身。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水到渠成地跟家裏安排的相親物件見面,交往。不痛不癢,無功無過。某天忽然對我說,她準備跟他結婚,理由簡單——兩人正式交往一周後的一天,由於她出差,提前一天出發去異地,他要第二天才去,所以兩個人有一天沒見面。因為之前每天見面,所以雖然談不上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但也覺得不太習慣,她想見他。但她沒說,不說是她的風格。但他說,我想見你,我去找你。然後他出現在她面前。

其實到這裏,我都不知道哪里觸動了她,這是再平常不過的情節,發生在每段平常感情裏,理所應當,毫無亮點。別說驚喜,連浪漫都談不上。她一向不缺驚喜感動。

大學的時候,她暗戀的男生遠在西安讀書,有一天,他在她剪頭髮的時候忽然出現在她身後,出現在她的城市裏,那座一年前他們初識的,短暫相處幾天,已闊別一年了的地方。還有一個男生,在她無意提及喜歡哈士奇之後,動身去北方找人買了一隻漂亮的哈士奇在她學校附近租了一套公寓養起來,就為了讓她想見就能見到。再往前,記得有個男生在情人節的時候在香格里拉跟她表白,直接送上鑽戒。

這只是我知道的。但無論哪一件,不都比一天沒見到,說我想見你然後來見她更有說服力嗎?即使她喜歡這種踏實的感動,前面幾個人也不見得給不了她這樣平凡的舉動。面對我的不解,她說,“你有過被某種很真的東西打動的感覺嗎?他想見你,不拐彎抹角,不刻意營造驚喜,想見你就說想見你,知道你想見他,就來到你身邊。當時我覺得好溫暖,只覺得,就是他了。”

其實我還是不懂,之所以不懂,大概是因為我還沒有遇到那個對的人。或許,遇到的時候,也無需大道理,無需強有力的邏輯,很簡單的一個瞬間,一個念頭,就讓你答案了然於心。“只覺得,就是他了。”

「他」
大二的時候,路過女生宿舍樓下,看到有人點燃擺成心形的蠟燭放著煙火彈著吉他跟女生表白,歇斯底里大叫某某某我愛你。他駐足觀望,同學拉他走,說,“這有什麼好看的,沒戲!”他問,你怎麼知道?同學不以為然地說,“有戲還用這個嗎?倆人要看對眼兒了用興師動眾整這套嗎!”

去年,他失戀了,借酒澆愁,他跟哥們兒絮絮念,“我為她付出那麼多,她說走就走?為了她,我能做到的不能做到的,全都盡力去做,就是為了讓她高興。只要她開口,我什麼沒滿足她?不開口,我也猜她心思,給她驚喜,不高興了我哄她高興,她高興我什麼都願意為她做。她就這麼離開我!”哥們兒看著他,一字一句告訴 他,“當你遇到那個對的人,你只要用這一半的努力,甚至一半都不用,什麼都不用做,她也是你的。”

後來,他遇到她,家裏介紹,知根知底,順理成章開始交往。加之感情遇到過太多曲折,渴望安穩下來,也就不再有激情。對方也是不溫不火的態度,為談婚論嫁而來,明知理想不過走向柴米油鹽,也就是這樣。

但是有一天,他說,他決定跟她結婚。她的多年好友結婚前夕,幾個閨蜜憶往昔崢嶸歲月懷念感動,展未來前路漫漫忐忑祝願,哭哭笑笑喝到斷片。他去接她,她已經靠在沙發上睡去。他輕輕喚她,她睜眼 一瞬間“看到他”,用她後來的形容“從天而降”,“好神奇”。其實是她喝到雲裏霧裏。

回到房間,她吐了他一身,他絲毫不覺得不快,幫她擦乾淨,脫掉髒衣服,照顧她睡去。然後他想到,回來的路上,她對他說了她從未對他說過的話“每次你出現,我都覺得好感動。你知道嗎,上次我也想見你,但我沒說。你說了,你說的時候,就說我想聽這句的一刻,然後你說你來,那時候也正是我在想我想見到你的瞬間。年紀小的時候也收到過很多驚喜感動,但那次那麼真實那麼溫暖,讓我義無反顧的對自己說,這就是我想要找的那個人。”

他忽然濕了眼睛,這些在他看來微不足道的,在以往女朋友眼裏理所應當的小事,給她的卻是足以託付終身的動容。他忽然想到半年前哥們兒跟他說的那句話,“當你遇到那個對的人,你只要用這一半的努力,甚至一半都不用,什麼都不用做,她也是你的。”看著她沉睡的臉,他回答,“想見你,就去見。就是這麼簡單。”

「我們」
愛情之所以讓人痛苦,婚姻之所以讓人疲憊,也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遇到對的人,不是每個人都遇到了對的人。遇到對的人,一切繁複的表相都會褪去,一切喧囂的 浮世都會靜好,變得簡單,簡單到無需刻意討好,無需處心積慮,無需心機手段,無需防範戒備,無需步步為營,只覺得,就是他了。然後現世安穩,歲月靜好,感動常在,慢慢變老。

希望我們,都會遇見那個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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