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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裡應不應還有“前情人”的存在?每個人都會問,難道分手後和前情人做朋友,不行嗎?難道一定要很絕情的分手也失去一個朋友?

但大家都忽略了一點,剛分手是不可能馬上做朋友的。除非你很久以前已經把這段感情看開了、釋懷了。否則對方肯和你做朋友只有一個目的,就是還愛你。

我有個男生朋友,剛結束五年感情。他女友始終不肯放棄,於是我的男生朋友就和對方協議好做好朋友,我聽了非常生氣,我問這男生:『你所謂的分手後好朋友定義是什麼?』
男生回答說:『就像以前一樣,對方還是可以找我還是可以打給我,只是我們關係不再是男女朋友』

我說:『女生還肯和你做朋友,就是放不下你,你用這樣的態度面對,只會讓女生更痛苦,況且我不相信這女生來找你,你把持的住不碰對方,既然不愛了,就不要把情況複雜,也傷害了你曾經最愛的人。』

果然,男生這樣的態度,直到交了下個女友,還是不敢和前女友講清楚,而男生的下個女友也一直在意著前女友。這樣的愛情令三個人都累也難過。當你要面對下段戀情,自己就必須把從前的東西淡忘掉,不是絕情,而是負責。對自己新的情人負責,也為曾經沒有把握好的自己負責。

如果因為自己沒有處理好前情人的關係,遭到自己新的情人的責罵吵架。我相信,這絕對是自己的問題,無法去怪任何人。每個人分手,就應該把感情處理好。因為感情已經結束了,而你心理也不愛了,別為了自以為的溫柔,讓對方更受傷;也讓自己之後的情人難過。

要當朋友當然可以,前提是已經沒有『愛』的成分在,經過時間,兩人已經把感情昇華成朋友或許那時候,在當個偶爾聯絡的朋友,會更自在。

因為情人眼裡是容不下一粒沙的,更何況是曾經如此親密的前情人愛情就像遷移一樣,當你離開這個地方,為了能夠快速的面對新的環境,也只有把這地方的回憶及感情埋葬掉,如此才能重新適應新的環境。愛情真的不應該還有前情人的存在,好好去面對自己的下段感情,愛一個人就應該讓對方有安全感。

我想,一個人最好的樣子就是平靜一點,哪怕一個人生活,穿越一個又一個城市,走過一個又一條街道,仰望一片又一片天空,見證一次又一次別離。然後在別人質疑你的時候,你可以問心無愧地對自己說,雖然每一步都走的很慢,但是我不曾退縮過。 ...

我們已經多久不聯繫了,感覺這一輩子都不會再見到你了。有些事,不說是個結,說了是個疤。那些不能說的秘密,會不會成為我們永不見面的藉口。一直在想,很多年以後,如果我和你,就這樣再也不聯繫,可突然有一天,就這麼站在喧囂的人群裡,相互注視著對方,第一句話需要多大的勇氣才說的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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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痛苦,不是失去什麼,而是在得失之間過多徘徊,在失去之後一味悔恨。放不下得失心,就算得到的再多,你也不會快樂。其實我們每天都在得到,即使自己得不到,也會被別人得到。失去是永恆的,時間的利劍能夠割棄任何堅硬的東西。不要用抗拒心、懺悔心、倔強心,去挽留那些走遠的時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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