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整理/Miki;本文感謝江皇樺律師提供專業諮詢
根據媒體報導,曾有美容師沒有合法醫師資格,卻聲稱可防止隆乳手術後的「莢膜攣縮」而為患者按摩乳房,因而遭檢舉、函送。隆乳術後的乳房按摩,究竟由誰來做才合法?讓專業律師江皇樺細說分明!
未具備醫師執照者卻進行術後乳房按摩,是否違法?
我們在前幾期就曾多次提到,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的前身「衛生署」透過諸多行政函釋,說明了「醫療行為」的定義及內容。「醫療行為」大抵分為二類,第一類是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進行診察、診斷及治療之行為;第二類則是基於診察、診斷之結果,以治療為目的,進行處方、用藥、施術或處置之行為(81.8.11衛署醫字第8156514號函)。因此,只要是涉及「醫療行為」,或是《護理人員法》第24條所規定的「醫療輔助行為」,都必須由醫師親自診察後,才能夠執行。(《醫師法》第11條第一項本文:「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
在這次新聞案例中,由於該美容師施行「乳房按摩」,又同時標榜「可防止隆乳手術後的莢膜攣縮」,就等同於宣稱具有「治療效果」,但可預防莢膜攣縮的乳房按摩屬於「醫療行為」,必須由醫師診察後才能施行,這種醫療行為由一位不具備醫師執照的美容師來做,當然就違反了《醫師法》的相關規定。
「美容師」、「護士/護理師」、「醫學美容師」、「醫學美容護理師」四者之間有何不同?
「美容師」的專業在於美妝保養,執照分為丙式和乙式,課程內容和執行業務範圍都著重在護膚、化妝及公共衛生等美容相關知識,後者更多了「人體生理學概要」,是為了更專業的護膚及彩妝而設計。「護士/護理師」的專業在於醫療照護,同樣需要通過國家考試才能取得執照。以上三者,都是取得國家證照的專業人士。
至於「醫學美容師」和「醫學美容護理師」並非由國家認證,而是由「台灣美容醫學護理學會」認證後,授予其資格。「醫學美容師」可執行前期諮詢、術前卸妝清潔、術後保養作業(屬非醫療行為),必須先取得美容丙級或乙級技術士執照後,完成醫學美容產業概論、醫學美容基礎醫學、光電治療概論、微整型治療概論、美容外科概論、預防醫學抗老化概論、醫學美容關係及行銷學、醫學美容保養技術等專業訓練,且通過測驗評核,方得頒發認證。
「醫學美容護理師」可協助醫師執行醫美侵入性療程(屬醫療輔助行為),必須先領有護士或護理師執照,再完成醫學美容產業概論、醫學美容基本護理學、護理美容師專業知識職能、光電治療護理學、微整型治療護理學、美容外科護理學、預防醫學抗老化護理學、醫學美容關係及行銷學、美容護理技術等專業訓練,且通過測驗評核,方得頒發認證。
因此,無論「美容師」、「醫學美容師」或「醫學美容護理師」,其實都不能執行「醫療行為」或「醫療輔助行為」。以此次新聞案例來說,該美容師不另具備「護士/護理師」身分,不僅無法施行需在醫師指示下進行的「醫療輔助行為」,更遑論必須由醫師親自施行的「醫療行為」,這兩種行為都屬違法。
民眾應如何判別執業的「美容師」是否違法?檢舉非法可循哪些管道?
無論醫療院所或醫美診所,只要是涉及了具體醫療行為(包含診斷、治療及手術等),都必須有醫師在場;若是術前諮詢、卸妝或術後保健、保養說明而不涉及醫療行為者,執行的美容師就必須確實領有合格執照。若民眾發現有人僅具備「美容師」身份,卻施行了「醫療行為」或「醫療輔助行為」,或是根本未領有美容師執照,卻進行美容師的業務內容,就可以向衛福部或地方衛生局通報檢舉。
最後提醒讀者,一般診所或美容機構只要具有合格相關執照,應該都會掛出展示,這是一個重要的判斷依據。因此,呼籲民眾無論到診所看診,或是前往美容機構接受美容服務,除了要先確認機構是合法設立,也要留意提供服務的人員是否具備相關證照,才能在確保自己權益的前提下,放心地變美喔!
江皇樺 律師
98年律師高考及格
桀彬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醫美診所常年法律顧問
中華台灣美容醫學會個資法專題講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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