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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中擅改手術方式,發生問題責任誰來付?

文字/江皇樺律師;整理/Nina

 

隨著醫美手術發展純熟,造福了許多愛美人士,但相關的醫美糾紛也時有耳聞,近期就有新聞報導,一名女子接受隆鼻手術,醒來後發現耳屏竟然消失,歸咎醫師未清楚告知手術執行方式,擅自取耳屏作為隆鼻材料。想要避免這樣的醫美糾紛發生,消費者該如何保障自身的權益?一起來聽聽專業律師的說法!

 


 

醫師、院方若擅自更改手術方式,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甚至身體的傷害,可能會觸犯哪些法律問題?

一般在手術前,甚至麻醉前,都會簽署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內容都會提到手術的方式。基本上同意書上都會有醫師以及消費者簽名確認,一旦簽名確認,手術同意書或麻醉同意書在法律上就是契約,雙方都需要依照同意書內容履行,尤其是醫師。

 

如果醫師臨時變更手術方式,在同意書沒有約定違反規定效果的前提下,或許因為消費者沒有受到實質損害,尚無庸負擔相關的違約賠償責任;但如果擅自變更手術方式,造成了消費者身體上的傷害,醫師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有醫療上的過失,必須負擔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的刑責,以及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除非醫師可以證明採取原本的手術方式可能會造成消費者更大的傷害,主張刑法上的緊急避難去減輕或免除相關的責任。

 

 

 

如手術同意書上有寫明,醫師可能會依手術當時情況變更手術方式(無醫療疏失,是否有法律責任?發生醫療疏失,醫師需要負擔哪些責任?)

相對於手術同意書上寫明手術方式,醫師不能隨便變更,否則可能會有違約之外,如果同意書上寫明醫師可能依手術當下實際情況變更手術方式,那醫師在手術中變更手術方式就有可能符合手術同意書的記載。

 

但,並不是只要有約定可以變更手術方式,就絕對可以脫免可能的法律責任。實際上,如果消費者在手術中發生了醫療糾紛,還是要實際判斷醫師在手術過程中有沒有過失,如果在手術過程中有過失,不論是否約定可以變更手術方式,醫師都還是得負擔刑事和民事責任。也就是說,不論手術同意書有沒有約定可以變更手術方式,實際上判斷是否發生醫療疏失,還是要從醫師手術過程中判斷是否有過失。

 

 

 

為了避免出現雙方溝通有出入,或不在預期的情形發生,消費者術前可做哪些事自保?

相信很多消費者雖然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名,但實際上到底對於手術同意書中寫了那些內容根本沒有仔細去看,或是聽醫師念過去就算了,沒有實際去了解內容。這些都是不對的,請務必看清楚手術同意書內容,千萬不要嫌麻煩就隨便看過去,尤其手術是在自己身上動刀。

 

手術同意書的內容繁多,對於手術的項目以及內容,還有可能發生的副作用等最好能寫越清楚越好;就算要允許醫師依實際狀況變更手術方式,也應該將可能變更的手術方式內容清楚記載在手術同意書上,甚至在醫師解說手術同意書的內容時充分發問,甚至錄音。更重要的當然就是執行手術的醫師了,請務必確認簽名的醫師和實際手術的醫師是同一人喔。

 

 

 

想避免事後糾紛發生,在選購醫美療程時該注意哪些事?

一開始在選購醫美療程時,盡可能對於自己想施作的手術內容有充分的了解,了解越充分,越能在諮詢時不被諮詢師可能的話術迷惑,選擇了根本不適合自己,或自己根本完全不了解的療程,造成之後如果效果不盡如意,自己不開心又懷疑醫師有疏失,這樣就失去了醫美療程想要讓自己變漂亮心情好的初衷了。

 

接下來,在選擇醫美診所上,當然消費者都會喜歡廣告做得漂亮、醫師看起來順眼的,但務必在諮詢時事先確認醫師是否是相關手術的專科醫師。目前醫美並沒有專門的專科,施作手術的醫師不一定會是整形外科專科,這點也是在選擇醫師,尤其是侵入性手術時相當重要的點,總不會希望隆鼻動刀的醫師不是專科出身,而是耳鼻喉科甚至內科醫師吧。在手術需要麻醉時也是,務必確認施行麻醉的是醫師而非護理師喔。當然,意外總是會在意想不到的情況下突然到來,但事前充分做好功課,選擇專業、自己又可以充分信任的醫師團隊,無形間也可以降低醫療糾紛的可能。

 

 

 

術中擅改手術方式,發生問題責任誰來付?

江皇樺 律師

98年律師高考及格

桀彬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醫美診所常年法律顧問

中華台灣美容醫學會個資法專題講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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