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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小嫺 出處:懸浮在空中的吻 

失戀後,我們總愛問:我怎樣可以忘記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

如果沒法忘記他,那就不要忘記好了。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的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現在,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

請問,你想到的是什麼?

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

你越想努力去忘記,你越是無法忘記。



仍然愛著他,忘不掉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欺欺人說:我已經忘了他了。

然而,只要一提起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扭開音響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你忽爾想起,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這就是忘記。

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地想起,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




覺得張小嫻的這段話很有道理,也許我們都不曾想過吧~~

所以,很多時候,我們總容易變得鑽牛角尖,也因此而為了早已逝去很久很久的感情,傷心、痛苦了好一陣子。

其實,真的.......當有一天,猛然想起時,真的還會有那樣的感覺嗎?

記得看過一段話,它說: "其實喜歡一個人,也該了解,加熱包的溫度失去了就該丟了,那怕今年的冬天特別長..會很冷..."

逝去的感情,就讓它自然的隨著時間流去吧!即使覺得不捨,那又如何?總有一天,一定會忘記的!

況且強留的感情也不會幸福的,不是嗎?






出處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jw!FOUPQa.VSUGyewEQqvUIyNQ-/archive?l=f&id=22&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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