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分手?」
「因為我對妳沒感覺了.」
簡單的三個字「沒感覺」,傷害度或許略低於「我不愛妳」,但總有種死不瞑目的感覺.
常常我們在離職單上填的原因,往往都是冠冕堂皇的人生規劃因素,但真正原因可能是老闆太機車,薪水太低,不發加班費,主管沒擔當,甚至你愛上了老闆娘之類的原因,但是這些能浮上檯面嗎?沒感覺到底是為什麼?我無法給妳答案,相信真正原因我們也問不出來.但,這重要嗎?知道原因真的會比較好受嗎?
初戀的美好在於兩人單純的感情,分手原因已不再重要;一段美好的感情,往往在於彼此留下的曾經,而不再是互相傷害拉扯.
交往容易,分手難.難的是其實早想分手,但卻不想當先開口的人;難的是其實沒感情,但是離開他會不會遇不到更好的男人?
我一直很喜歡一段話:If you love something, let it go. If it comes back to you, its yours forever. If it doesn’t, then it was never meant to be.
(如果你很喜歡,就放它走;它若回來,它永遠屬於你,若它沒回頭,就表示原就不屬於你.)
很老套,卻很真實.
與其跟這種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不懂得珍惜妳的垃圾相處,還不如大大方方地跟他說再見,讓垃圾歸於回收場,而我們擦乾眼淚、打起精神去尋找自己的下一段戀情.
※圖片+文字:Vogue 風格達人-愛麗兒
創意思考,總是不按牌理出牌。關心人性,觀察兩性,將溫暖帶入關係。觀察文化差異與深層心理磨合過程的癥結怨懟。目前從事西班牙筆譯與婚姻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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