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凱西
有時候,看到男人在網路上抱怨自己的女友,內容實在讓人無言。
「晚上常常跟朋友吃飯,到很晚才回家,週末要我陪她出去玩,每次換季都要買新衣服,都不會買東西給我爸媽,在我家都不幫忙洗碗,也不會給我爸媽倒茶……女人該做的事她都沒做,只知道玩樂,真是看走眼。」
男人在網路上抱怨自己的女友不是「好媳婦」,提出來跟女友討論,請她要改善,結果女友反而跟他吵了一架,他才會上網抱怨,原本是想討拍,尋找更多聲援,誰知道回文裡反倒引來一堆人咒罵。
「跟她朋友吃飯不對嗎?你難道就不會跟朋友吃飯嗎?」
「都還沒嫁入門,你就要求女友要給爸媽倒茶,結了婚之後怎麼辦?」
「你女友也有上班吧?上班很累週末希望跟你一起出去玩,也是應該的吧?」
「女人該做的事是什麼?為什麼這些是女人該做的呢?」
(圖片來源:資料圖庫)
剛談戀愛的時候,女人可以隨心所欲做任何事;久了之後,兩人開始能夠打算彼此的人生,男人居然列出了一套「好女人標準」,要求女友必須成為爸媽眼中的好媳婦、親友眼中的好女人,除了要努力進取活潑可愛美麗大方以外,還要三從四德孝順公婆努力持家。總之,他覺得「男主外、女主內」,男人在外頭應酬吃飯到深夜是應該的,女人下了班就得馬上趕回家伺候家人。也就是說,他可以在外頭流連忘返,女生則不能有自己的社交,甚至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必須以當個「好女人」為己任。
想也知道,女人當然不會答應,只有他,不管誰怎麼講,他永遠不懂:為什麼女人談完戀愛之後,就不能好好盡女人的本分?
女人之所以到今日還在爭取自己的權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這種「無法弭平的歧見」永遠存在。男人的腦子裡永遠存在著一個完美女性的形象,那個形象或許來自於自己的母親,或是舊時代的影視作品,根深蒂固深植腦中,即使時代進步了,他們依然認為,女人終究都得變成這個樣子,才能稱得上是好女人。談戀愛的時候不要求,那是因為當時畢竟在熱戀,於是女性擁有任性的「豁免權」,一旦必須論及婚嫁,她就得拋棄自己成為人人眼中的「好女人」,遵守嚴苛的評判標準;至於他自己呢?他是男生,只要能夠賺錢就好,其他的事情,女人管什麼管呢?他可以跟朋友玩樂通宵,在家也可以翹腳當大爺,什麼孝順父母的事情交給女人來就可以了。他認為她不可以做的事,他「通通可以做」。妳問他為什麼,他會裡直氣壯地說:「因為我是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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