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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5日,女兒李娜冤死湖南省汩羅市高家坊第一職業中學。雙手被繩子捆綁,背部、腹部、手臂有明顯傷痕,脖子倆側有大片瘀血塊。

明顯他殺嫌疑,可恨的校方卻反覆說是自殺。而汨羅市警方不去保護現場,查明真相,卻一再阻撓家屬保護屍體,查看第一現場。卻將校方惡意破壞第一現場的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幫助校方,私自將屍體送至火葬場,欲毀屍滅跡。

我是湖南省汩羅市橫柏鎮的村民王玉林。4月6日早上10:00多鐘,學校打電通知我說女兒病了,要我們到醫院去看看。到了學校,校方突然說我女兒自殺了,把我們直接拉到火葬場,趕到火葬場時已經有很多警察和警車等在那裡。我問女兒在哪,他們說在冰庫裡,我想把女兒從冰庫里拉出來見最後一面,這時很多警察同時衝過來,不準我們打開冰庫。我對警察大聲吼叫:「難道我沒有權力見我的女兒嗎?誰?誰?誰有這樣的權力,給我站出來。」警察看我才慢慢退後。

女兒死於學校,他們竟然私自將屍體送至火葬場,欲毀屍滅跡。
當我見到女兒時,她雙眼睜得特別大,躺在冰冷的冰庫裡,我肝腸寸斷,昏死當場......

女兒啦,你才18歲,正值荳蔻年華,就撒手人寰,離媽媽而去,你讓媽媽以後怎麼過呀......女兒啦......女兒......

高家坊第一職業中學的校領導對我解釋說,李娜是4月5日晚上八九點鐘左右,死於學校寢室的床上的,死因是割腕自殺,但另一個人又說是喝藥自殺的。

我爬起來仔細查看了女兒的屍體,只見她雙手被繩子捆住,手腕上有一道傷口,但未傷及經脈,脖子兩側有大片瘀血塊,手臂、背部和腹部也有大片瘀痕。尊重的高家坊第一職業中學的領導、汩羅市的警察同志們,睜大你們的雙眼,摸著你們的良心,這個特徵是自殺的表現嗎?有自己把自己的雙手綁起來,然後自己掐死自己的嗎?如果死的是你們的女兒,你們還會不會一口咬定這是屬於自殺?

女兒絕不是自殺!!!

屍體是最好的鐵證,不能火化。當我們要求將女兒帶走時,在場民警上前阻止,不讓我們動屍體,說要馬上火化。經過在場鄉親的爭搶,才把女兒帶出火葬場,送到汩羅殯儀館把屍體凍起來,然後24小時保護,防止被搶。

這個屬於非正常死亡,誰也無法否認。在這種情況下,汩羅市警方的職責是不是應該保護現場、妥善處置屍體、詢問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勘查,待解剖鑑定後出具鑑定結論,並根據調查情況向死者家屬出具「死亡調查結論書」。但貴警方似乎忘記了自己的職責,既沒有保護現場(4月6日我們查看死亡現場時,寢室既沒有民警,也沒有貼封條,所有人員隨意進出),也沒有妥善處置屍體。相反,他們協同校方,準備火化屍體,消毀證據。在沒有法醫鑑定的情況下,隨意的編造自殺的理由。他們履行得最好的職責就是,阻止我們查明真像,防止鬧事。

本人和鄉親們不是警察,也沒讀過幾天書,但通過這兩天的調查,都可以發現以下疑點。難道作為有專業知識、有高等文化的教師和警察,還看不出來嗎?

如果看出來了,他們為什麼一口咬定是自殺的呢?

校方和警方的目的是什麼?他們的行為是瀆職,還是包庇?或者更嚴重一點講,知法犯法?

下面,我把大家共同羅列的疑點寫下來,各位領導和朋友們,看一看,這些到底是事實,還是我們在污衊:

 

疑點一:屍體的傷痕是鐵的證據。女兒的背上、肚子上、手上、脖子上都有淤血,雙手被繩子捆綁。自殺的人不可能將自己搞得這麼痛苦,將身體搞得遍體鱗傷,更不可能將自己的雙手捆綁,然後割腕或自己掐死自己。4月6日,我們在校方的帶領下查看了寢室(沒有一個警察陪同)。校方的領導說是割腕自殺,現場地上或床上應該有大量血跡,但都沒有,女兒的床單不見了,被縟上有兩滴血,就算被帶走的床單上有血,但床單不是塑料布,血是可以滲到被子或被縟上的,從女兒手上的傷口分析,根本不是割腕自殺的特徵,這個民警或法醫一看便知,大家也可以在網上查看相關圖片。我們懷疑是死後兇手故事製造的假象。

疑點二:校方的另一個領導說是喝藥自殺,屍體的膚色一看便知。但在做屍檢之前,我們查看了校方所指的第一現象,女兒的寢室很乾凈,現場明顯被打掃過,床上只有一床被子和一床被縟,女兒的床單、手機、電腦都不見了。是誰去打掃的?如果說是喝藥死的,藥瓶在哪?為什麼有人要故意破壞第一現場?

疑點三:校方一會說女兒是割腕自殺,一會說女兒是喝藥自殺,說法不一,這本身就是疑點。再則,校方不是警方,在沒有屍檢的提前下,他有資格下定論嗎?校方為什麼一定就編造自殺的謊言呢?

疑點四:女兒屬非正常死亡,死在學校。只要心裡沒鬼的人,第一個反映就是報警,通知家長,保護現場,收集證據,洗脫他們的嫌疑,推脫校方的責任。學校的領導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懂理懂法,這點應該知道吧。但校方既沒有保護現場,也沒有通知家長,而是擅自破壞現場,甚至把屍體送到殯儀館,準備火化、毀屍滅跡。

疑點五:床單、手機、電腦到哪去了?校方和警方到現在沒有給我們交待。我女兒聰明漂亮,從不惹事,上學期考試成績全校第4名。她沒錢、沒談男朋友,更不可能有仇家,情殺,財殺、仇殺都可以排除,即便是有可能,校方也不可能如此興師動眾的破壞現場,火化屍體,而是為主動協助我們破案,減輕責任。我們懷疑,女兒如果不是自殺,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姦殺。床單可以提供線索,但床單哪去了?

疑點六:當我們要求查看學校監控時,剛開始說可以,然後馬上又說監控被雷打壞了,看不成。當我們要求進監控室檢查時,民警馬上上進阻攔,我們人少,搞不過他們,最終沒看成。

疑點七:在校門口,我們碰到一個女兒的同學,她告訴我們,晚上六點多鐘她還和我女兒在一起,她讓李娜和她一起出去玩,女兒說想睡覺,就去洗澡,然後這位同學就一個人出去了。等她8點多鐘回寢室的時候去看李娜,就沒有反應了。女兒即然洗澡睡了覺,衣服不可能穿得這麼整齊,是誰給她穿上衣服的?

疑點八:校方稱當時報了警,但警方為什麼不保護現場,查明死因。而是花大量警力來阻止我們看望女兒,協同校方火化屍體,阻止我們進入學校查看現場和監控呢?做為警察的職責到底是什麼?警方和校方難道有什麼關係嗎?

只有法醫鑑定後才有資格下死亡性質定義。現在,校方和警方憑什麼下的定義?

他們私毀第一現場的目的是什麼?校方和警方到底有什麼聯繫?警方不履職不作為不說,為什麼一再幫助校方阻止我們調查真相?

我的親屬和村裡的鄉親們都來了,每天餓著肚子和我們一起跑。很感激他們,有了他們的支持,我們更有信心。

我和我的丈夫在此血誓:我們不會無理取鬧,但我們也會膽小怕事;我們會一級一級反映,地方無作為,我們就進北京。我們相信,好官多貪官少,習總書記連「大老虎」都敢打,還會放過縣城的一個小小的兇手嗎?我們會不惜一切代價,查明真相,為我女兒申冤血恨,絕不放棄,哪怕是付出生命!

跪請政府、公安廳的領導,走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幫我查明真相,抓住兇手,為我女兒申冤報仇。

各位朋友,如果您看了我女兒的冤情之後,認為我分析得有道理,願意伸出您的手幫助我,請您幫我轉發一下,我攜同我的家人在此叩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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