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瘋狂的談一次戀愛;
2.找當年的校長或班主任好好聊聊;
3.向暗戀的人表白;
4.大睡三天不下床;
5.放開嗓子,大哭一場;
6.徹夜不歸,然後喝的爛醉如泥;
7.在無人的街道,盡情大聲飆歌;
8.無所顧忌的大吃狂吃;
9.拿一桶涼水,從頭上澆下來;
10.去網吧上一個星期的網;
11.出去旅遊;
12、讓欺負自己的人跪下唱征服;
13.失蹤一個月,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14.站到山頂吹吹風;
15.痛快的淋一場雨。
16.牽一次你戀人的手。
17.告訴他/她:回來吧,我依然愛你。
你呢?如果可以放肆一回,最想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