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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買了一本書或者一張唱碟回家,唱碟聽過一次之後,不怎麼喜歡,於是長久放在抽屜裡。那本書,翻過幾頁之後,就一直放在一旁。 

過了很久之後,你在書架上偶爾發現這本書,一看之下,就有相逢恨晚的感覺,這麼好的書,為何你忘記了它的存在?如果早一點看到,你的境界也許都會跟現在不一樣。然後,某年某天,你打開抽屜,無意中看到那張只聽過一次的唱片,你再次把它播出來,那動人的旋律和歌詞竟使你震撼,原來你一直錯過這麼好的歌。 那時為甚麼會不喜歡呢? 

每個人總會有一、兩本忘記了的書或一張沒印象的唱碟,時光流逝,偶然再會,才懊悔自己錯過了一本好書,遺忘了一首好歌。 

或許,那不是遺忘,而是時間不對。第一次聽那張唱碟的時候,它不能觸動你心靈,因為大家心境不同。 

那本書無法讓你驚豔,只因為當時你還沒有那種領悟。書和唱碟寂寞地等待時光,當你有那種領悟,你就會再遇那本書。 

一天,小偷被人追,他跑進一個小巷,跳進一座老宅。老宅很大,很靜,也很荒涼。正當他想該藏在什麼地方時,一個柔弱的聲音在他身後響起:“你是誰呀,你找誰?”小偷嚇了一跳,轉身一看,只見一個少女正睜著一雙大眼睛盯著他問呢!“砰”院外傳來急促的敲門聲,小偷的臉都...

原來,還是擁有共同的回憶。不管願不願意。不管值不值得。以直以為忘了,卻看見自裡行間內的敘述,讓記憶在瞬間渲染開來。曾經就這樣走過,也許只是一片交集的天空,也許只是幾個凝視。未曾或忘。該怎麼形容,關於這樣的珍惜,沒有說過的話,其實都明白了。再看見這樣的字眼之後,居然會覺得感動。也許這就是記憶的一部分...

反正我們會到永遠的,你這樣說……那是18歲的夏天,你站在我面前。我沒有看你,耳朵卻卻接受到如上的訊息……有些不爭氣的,臉頰微微染了顏色,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做「永遠」的兩個人,看著遙遠的天空,手牽著手,許下最美麗而誠的約定。〝要一直到永遠喔!〞我永...

懂得終於慢慢懂得,關於那個時候,你為什麼握住我的手。一種不自然,讓我習慣性的掙脫。也因為不自然,我沒看見你眼裡的受傷。其實是一種喜歡,偷偷在心理萌芽,你握住手的那一刻,就種下的這顆被細心呵護的種子。我一直沒發覺,也不知道從何發覺。可能是對感情太過青澀,我始終不懂,怎麼樣才叫真感情。也許是因為太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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