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和姐夫離婚了,剛好30歲。離婚後,姐回了娘家,不久又帶著一個7歲女孩離開了娘家。準確點說,她是被爸攆走的,因為爸看不起姐。
八年前,經姨媽牽線搭橋,姐遠嫁江西。姐嫁那麼遠,媽一直不捨。她太想姐了,經常想著想著就哭了。在媽看來,我們家對不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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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並不是我的親姐,她是我媽從孤兒院收養的。聽媽說,小時候我們家還算富裕,那會兒媽一直懷不上小孩,便收養了姐,幾年以後,媽才懷了我。
自從姐來到我們家,家裡便接二連三地不順。先是爸被開除公職,媽患上肺結核,再是爺爺車禍去世。這一連串的不幸,讓爸將矛頭指向了姐。爸說,他找先生算了一掛,說姐八字太硬,會克我們全家。那會兒,爸就想把姐送回孤兒院,媽不同意。
姐從小就懂事,家裡的家務活都她一個人包了。高考那年,姐原本考上了省重點大學。但因為媽患上肺癌,為了給家裡減輕負擔,姐沒上大學,跑到廣州打工賺錢。四年時間,姐省吃儉用,陸續給家裡寄了七萬塊錢。
22歲那年,媽病情加重,急需用錢。為了給媽籌錢治病,姐騙媽說想嫁人,讓媽給她尋個好婆家。在姨媽的介紹下,很快,姐嫁到了江西。當時姐夫家給了我們家8萬塊錢彩禮,這些錢後來都給媽治病了。
姐婚後過得併不幸福,雖然姐夫還算有錢,在江西一縣城開了一家鞋店,但由於經營不善,鞋店說倒就倒了
那段時間,姐夫很失落,經常在外面喝悶酒,還在外面養了一個小三,回家後不時還會打姐。
那會兒,姐的小孩已經5歲了。姐其實知道姐夫的事,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兩年後,姐夫把姐甩了,和小三在一起,姐被離婚了。原本,孩子應該由姐夫撫養,但姐不願意,她捨不得自己的孩子,便把她帶回娘家。
對於姐離婚一事,爸非但不理解,反倒責怪姐。說姐沒本事,姐夫給她開個店,都能被她整垮了,還說姐連自己的老公都看不住。總之,在爸看來,姐就是一個掃把星,不讓她進家門。姐沒在家待幾天,就走了,悄悄地走了。誰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兒。對於姐的離家出走,媽很傷心。
媽說:「她為了我們家,受了一輩子的苦,從沒有一句怨言。就算是保姆,也不會做得這麼絕吧。他爸,你這麼做,真的太過分了。」說著說著,媽就哭了,我的眼睛也濕潤了,爸好像也有些難過,眼睛紅了。
現在,姐不見了。姐,你在哪兒?你快回來,爸說他不再趕你走了……
姐,你回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