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倫敦住了一年半以後,最近我又搬回了墨爾本。當人們問我,離家這麼久,會不會近鄉情怯時,我必須承認,我會。但這並不是因為我擔心自己在世界上最繁華的都市之一生活過之後,會覺得老家落伍;或者因為我怕別人笑我染上了奇怪的說話習慣。
我的顧慮完全源自於這樣一個事實:我的朋友們全都結婚了。
在倫敦,我的朋友們幾乎都還單著——雖然露水情緣和勾勾搭搭的事兒屢見不鮮——留著精力把事業幹得風生水起,或者盡情探索歐洲。回到墨爾本以後,Facebook上曬訂婚鑽戒的自拍照以及婚禮通知函忽然之間就開始滿天飛了。雖然我為朋友們開心,但與此同時,我的心因為自憐而隱隱作痛,因為我知道,在我們這個像諾亞方舟一樣、人人都必須成雙成對的社會裡,我的單身狀態將會更加扎眼。為什麽我認識的幾乎每一個人都能在二十五六歲到二十八九歲之間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呢?
在我所有的朋友裡面,我一直是那個常年單身的異類。交了男朋友也總是不長久,可能是因為我欣賞的歌手和藝術家都太過另類了吧,不過說實話,我鮮少為此煩擾。對我來說,男朋友就像是蛋糕上的糖霜,而非蛋糕本身;當其他一切——工作、人生規劃、我的自我感覺——全都良好的時候,有個男朋友能夠讓生活變得更甜美。就像大多數人一樣,我也渴望墜入愛河,和某個我深深在乎的人走到最後,共組家庭,但我從來不相信為了結婚而結婚這檔子事。
有時候,我會因為單身影響到了生活而感覺喪氣,但這主要是出於非常實際的考慮。比如說,假如我不想再跟人合租,想找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那麼和別的情侶檔比起來,我就等於要付兩份的錢。再比如說,如果我跟一幫有家有室的朋友一起去度假,那麼我是不是只能在一張沙發床或者折疊床墊上湊活,而跟舒服客房裡的雙人床無緣了呢?
不過說到底,像我這般孤家寡人的狀態,別人似乎比我自己還要困擾。讓我不勝其煩的一個問題就是"你怎麼不找個男朋友呢?"而且對方常常會以一種不可思議、略感震驚的語調這麼問。言下之意似乎是在說:"不過你也太特立獨行了!難道你就找不著肯要你的人嗎?"聽起來好像是在誇你;其實是在羞辱你。這麼問的潛台詞就是,一個女人之所以單身,是因為沒人要,而不可能是出於她自身的選擇或人生規劃。何況,在一個人們期待女性把談戀愛作為頭等大事的世界裡,單身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如果你不急匆匆地抓住離你最近的、對你表示出一丁點哪怕稍縱即逝的興趣的男人,人們就免不了要對你側目。
"你怎麼不找個男朋友呢?"這個問題往往還伴隨著老生常談、同樣令人沮喪的有關男人的下文,那就是"好男人都有主了"。我們的社會似乎無法接受這樣一種觀念:有些人自願保持單身,或者想等待更好的對像出現。但至少"單身漢"的形像還挺有面子的。他們是花花公子,他們酷得不想結婚,他們忙著尋歡作樂,而且他們每一天的每一分鐘都不會聽到生物鐘響亮的滴答聲。單身女性呢,正相反,總被描繪成傷心絕望的老處女,而且一輩子都背負著出生時就帶上的娘家姓(也就是,我們自己的姓)。
事實是,我很挑。大多數人似乎都把這誤解為"我只看得上型男影星Ryan Gosling那樣的男人"。但這實際上是說,我想跟某個外表和心靈都吸引我的人約會——順便解釋一下,我所謂的外表的吸引力既不是指"肌肉線條分明,還得長得像瑞典男星Alexander Skarsgard那樣帥氣逼人",也不像男人尋找另一半時的外貌要求那般可以妥協。
下圖男影星Ryan Gosling
下圖瑞典男星Alexander Skarsgard
有些人因為我不願在外貌上妥協而頗感困惑,甚至——容我大膽說一句——覺得難以接受。朋友們不止一次跟我說,只要有人約,我就應該跟他出去,不管我心裡對此怎麼想。可我為什麽要跟一個沒感覺的人約會呢?尤其是在這件事情的好處僅限於讓別人看到我終於有伴了。(而且,事實上,這還會分散我的時間和精力,而我本可以更好地利用它們,盡我所能地完善自己)。
重點是,婚姻是一項巨大的責任,需要許多付出,雖然我確信結婚的好處多多,但我不認為在你還沒有找到對的人的時候就定下來,對你會是一件好事。要找到一個符合標準的人——無論是外表還是內在都吸引你的人,你跟他在一起會莫名地擦出火花,"嗞—"地產生化學反應和情感紐帶——以及和你在同樣的時間追尋同樣的東西,生活方式和目標和夢想都與你相符的人——可不是易事,可我不打算降低標准定下來。
女人的事,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