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的告白:「聖誕節、跨年、情人節、週年紀念都很重要。因為妳覺得重要,所以很重要。」
電話響,朋友打來的。
友:「要怎跟妳男朋友過節呢?」
妳:「就吃飯。沒有要特別過,我們其實不太過節。」
友:「真是不甜蜜。」
妳:「就是說阿。」
友:「也太慘了~~都不會互送東西嗎?慘到我都要哭了,他好不浪漫喔。」
妳:「真的,跟他在一起好倒楣喔。」
掛掉電話,妳轉身賴回他身上。
妳曾經年輕過,覺得轟轟烈烈才精彩,稍有不如意就呼朋引伴去喝個銘酊大醉,罵工作、罵老闆,罵那些該死的男人。也罵那些得也得不到的愛情。人很複雜、戀愛很難,只有酒最單純。妳認識了很多人,但隔天醒來一個也記不得。只有鏡子裡那雙血紅的眼睛,提醒了妳自己有多麼狼狽。然後妳痛恨自己。
妳也曾經歷過週末沒有上夜店就像缺了什麼的日子,總非得待到打烊離開才甘心,老覺得時間不夠用,妳還有好多精力需要宣洩。妳不怕帳單上的數字,只怕虛度時針與分針。但每回從昏暗的地下室步出室外時,妳總被剛升起的太陽照得睜不開眼,就像是吸血鬼暴露在陽光下一樣。然後妳覺得自己可憐。
妳在夜晚逃入避難所,但卻發現天一亮後看見鏡子裡的自己覺得陌生。
妳當然也收過鮮花與名牌包,幾乎就跟傷心的次數一樣多。從此妳便知道,標籤上的數字跟心意並不是等號,妳更知道,玫瑰的保存期限沒有真心長久、名牌包的耗損率比愛情還快。
然後,妳遇見了他。他不特別帥、也不有錢、騎的還是100cc的摩托車,他沒有以前妳約會過的對象好,但妳願意給他一次機會。妳想去認真對待他,而不是把他當作打發時間的玩伴。於是,妳收起了漫不經心。因為妳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學會,人無法比較、愛情也是。妳不再去想他是否不夠好?是否比前一個人差?因為愛情跟「他很好」無關,但跟「他對妳很好」比較有關。
許久之後妳才明白,妳一直以為是自己選擇了他,但其實是他把妳從黑暗中拉了出來。
他還是會忽略掉情人節,也總不太記得你們的紀念日是十一號還是十三號,但卻會知道妳喜歡狗勝於貓、喜歡海洋多過於高山、蜜月想去的地方是挪威、只吃辣油不吃辣椒、養過一隻名叫布布的貴賓。然後,他ㄨㄛ高山山ㄢ。看到小熊布偶都會買回來,然後裝在一個塑膠袋送妳。他不懂得精美包裝,但妳打開袋子發現裡面都是真心。禮物可以花錢買,但是溫度卻不能。
然後,生平第一次妳感受到,過節比不上跟他牽手過街。
從此之後,妳再也不懼怕陽光,開始期待每天都在晨光中甦醒,而不是受怕。妳不想再回去了。現在,每每捱得離他近一點,妳就覺得自己更接近幸福一步。外面的五光十色的霓虹也比不過家裡那二十八吋的小螢幕,妳知道,所謂的幸福,是在牽著自己的那隻手上。妳開始覺得時間不夠用,而不是數日子,因為妳總是有好多話要跟他講,也總是聞不膩他身上的味道。
就像妳更清楚體悟到,你們的愛情並不需要節日的加冕,因為你們有彼此的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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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一/男人,不覺得愛情是生命的唯一, 為「姊妹淘」駐站作家、「法蝶生活館 La Fatt'e」專欄作家、ETtoday名家、BRAND 名牌誌名家、「智邦」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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