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孩子在電郵上說,她和相戀四年的男朋友分手,因為她愛上了另一個男人,可惜這個男人很花心, 她只是他其中一個女朋友,她愛得很辛苦,卻捨不得放手。 她問自己,放棄一個很愛她的男人而去愛一個不愛他的男人,這是錯的嗎? 她放棄一個很愛他的男人,但她不愛他,既然如此,何必後悔? 你不愛他,他多麼愛你,他待你多麼好,他的條件多麼的優秀,也是徒然的。 自己不要的東西,為什麼還要可惜呢? 既然你甘心情願放棄,你就沒資格可惜。 他曾是那麼慷慨地等待你,他本來是你的,你自己選擇不要,那就永遠不要可惜,反正你對他已經沒有以往的感覺。 世上有很多東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體重,但是不可挽回的東西更多,譬如舊夢,譬如歲月,譬如對一個人的感覺。 你曾經愛過他,但是那份感覺已經逝去了,無論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回的。 放棄一個很愛你的人並不痛苦;放棄一個你很愛的人,那才痛苦;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那是同樣痛苦。 |
人與人之間為什麼要有誤會?
一個陽光燦爛的午後,與朋友一同窩在家中看吳乙峰的紀錄片「豬師父阿旭」,片中,阿旭平靜中透著些許無奈,敘述他如何寫信給他已互訂終身的女友,卻因女友弟弟惡作劇將信藏起來,而讓女友誤會他變心,他則以為女方心另有所繫而娶了他人,他相信也因為他曾發毒誓表示他若另娶他人將遭天譴而終於雙眼由明變盲。 「...
當真心的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可以讓自己變得很認真, 生活找到了重點,開始有理由為自己改變,變得有精神. 喜歡一個人,可以讓他飛得很自由, 但偶爾累了,卻又可以休息得很安穩. 喜歡一個人,想讓留著的加熱包保有餘溫, 冀望著這一季秋,只想付出的心不再那麼寒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