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一段愛情時,揮手的姿態,有無數種,但分手的心態,只有四種:
一、無怨無悔。愛過以後,感謝彼此給了對方美好的記憶。
二、無牽無掛。完全沒有感覺,如同列車開到終點,很自然地下車,沒有愧疚,也不必言謝。
三、恨著離開。說:「你去死吧,我再也不要見你了!」
四、愛著離開。說:「我還是很愛很愛你,只是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不快樂,所以必須分手。」
無怨無悔,凡人很難企及。若做得到,境界很高。
無牽無掛,沒有感覺,這很正常,忘了他吧,對兩個人都好。
恨著離開,如果不要記仇太久、也沒有發生暴力悲劇,也不算太糟。
愛著離開,這是最錐心刺骨的一種分手。
被愛的人,不懂地問:「既然愛我,為什麼要分手?」他完全不知道,在相愛的過程中,給了對方多少委屈和傷害。
只有下定決心要離開的人,才知道愛一個人,若不能同等地被愛,兩個人在一起,也就不能夠真正的幸福快樂。
分手,才是最好的決定。
但是,提出分手的人,通常是被嚴重辜負的一方,直到心痛到無法繼續了,才會愛著離開。
一位女性朋友最近決定和男友分手。
他曾經不止一次做出傷害感情的事,包括:說謊、劈腿、寧願和朋友徹夜唱KTV,也不願主動挪出時間來陪伴她……愛情,在他的生活裡,只是寂寞無聊時,用來墊檔的,但愛情對她而言,卻是生命的全部。
提出分手的時候,他懊惱萬分地問:「難道妳完全不愛我了嗎?」
如果一個人,就這樣生活
如果一個人,就這樣生活。可以孤單,但不許孤獨。可以寂寞,但不許空虛。可以消沉,但不許墮落。可以失望,但不許放棄。記住,沒有傘的孩子必須努力奔跑。如果一個人,努力看書,努力練字,對以後的日子有好處。如果一個人,就這樣生活。不用扮淑女或好男人,不用去學賢惠和成熟穩重。一切以自己為中心。能多瀟灑就多瀟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