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難過到難忘
我們該慶幸生命中有很多難過的經驗,才會有令自己難忘的體會。
失戀後,我們總愛問:我怎樣可以忘記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
如果沒法忘記他,那就不要忘記好了。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的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現在,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
請問,你想到的是什麼?
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
你越想努力去忘記,你越是無法忘記。
仍然愛著他,忘不掉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欺欺人說:我已經忘了他了。
然而,只要一提起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
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扭開音響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你忽然想起,
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
這就是忘記。
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地想起,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
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