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不過是我丈夫的母親,在結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我的生命來自我的父母,今天的學歷、能力、教養、待人處世之道理,都是來自我父母的承傳,沒有任何一分一毫是由你來貢獻。所以我不懂,為何一結婚之後,我活了二十多年的歲月全部必須歸零,然後變成所謂“你家”的人,又變成你家“最小”的人。說“最小”是因為我在“你家”的地位始終比我今年才2歲的兒子小。
說真的,我心理很不平衡。我的父母養育了我二十多年,而你是撿他們辛苦二十多年的結晶, 根本來說你是不勞而獲、撿現成的。所以我在幫你做事情時,你得感謝我的父母以及我的勞力付出。如果你不感激那就算,你不應該還對我有極大的意見,對我做的事情總是拿著放大鏡來挑剔……雞蛋裡面挑骨頭。這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白天有自己的工作,經濟一向獨立,所以我根本不必依靠你的兒子,也還沒有靠過你兒子的薪水過活過。而且我今天有謀生的能力,是仰賴我父母給我的教育,以及我自己的不斷學習成長的能力。所以我不能忍受我賺錢的好像理所當然必須貢獻給“你家”,然後我花我自己賺的錢,都還要看看你的臉色,豈有此理!我又沒欠你,也不需要你養,更沒拿過你一毛錢,我可以尊重你的意見,但是不能讓你做主。所以我現在要跟你開誠佈公的講清楚說明白:
電費是我在支付,所以酷暑的炎夏我開冷氣睡覺你不准有意見,隔天要上班的是我,睡眠品質對我而言很重要。還有“佛要金裝、人要衣裝”我要買幾套衣服、鞋子都是我的事情,請你一定要記住,這些都是我自己賺的錢。花錢的準則上面我自己有分寸,你要管就去管你兒子的錢,我用我能力勞力賺去的錢,實在不想還要看你的臉色。而且,你不要老是以為你的兒子多棒,如果沒有我也出去工作,你以為你去年可以去某國旅遊二星期嗎?哪來的錢?
我常常在想,你對我其實真的沒有任何意義,如果你對我有任何形式上的意義,你只不過是我丈夫的母親,你所有的恩情功勞都在他身上,要回報你的也是他,相同的能叫我回報的也只有我的父母親,如果今天我的父母也這樣挑剔你的兒子,你心理又會舒服嗎?而你的兒子有能達到他們多少的要求?
所以——以後你想吃水果,請叫你兒子切給你吃,因為這才是他應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