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因為年紀而委屈自己,寧缺勿濫!
就現在的社會來說,30多歲其實真的不算太晚,別因為大家都結婚了妳還沒結,就覺得自己好像賣不出去是滯銷品,然後說服自己在感情與婚姻中妥協。
人必須懂得設停損點,真的走不下去了也沒有太多了怨言與留戀不捨!
女人真的要好好愛自己啊,這年頭沒有結婚也不算什麼!
看看這30歲遇到的恐怖經歷...根本以超快轉速度走完了一段人生跑馬燈啊,
繞了一圈還是回到原點...
但那有什麼不好呢?
最後,自己活出自己的價值,活的開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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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載自批踢踢原PO:
我是歐巴桑,今年10月要滿33歲了。
如果跟前幾天的那個標題照樣造句的話,
我是活了31年沒有過男朋友的,目前也是處於無男友狀態。
簡單介紹一下我自己。
國中男女分班,高中女校並且強制住校,
大學是關渡山上書院同樣強制住校,男女比例是1:10我又念英文系男生更少,
加上當時我156cm/69kg,沒有男朋友很正常。
興趣則是動漫宅腐,雖然不化妝,不過還滿愛自己穿搭而且受不了邋遢,
FB朋友少少100個,但異性只有親戚,其餘完全沒有。
工作之後我努力減肥,現在雖然還是肥豬並且醜,
不過至少156cm/52kg我已經很滿足。
第一個工作同事全都是歐巴桑,待了兩年換到英文補習班,
除了老闆夫妻就只有我一個老師,所謂「異性」都是3-12歲死小孩,
後來到書店上班,整個書店只有一位男士並且顯然的心有所屬,
待了兩年之後又回到只有老闆夫妻的補習班繼續我的無異性工作環境。
自介看到這裡,應該會覺得我沒有男朋友不意外吧。
事情發生在我30歲那年,
我的人生在那一整年裡面瘋狂快轉到一個奇妙的地步。
民國100年1月,FB有個我覺得照片很眼熟、
但想不起來是哪裡看過的男士A加我,
因為我確定一定在哪裡看過A,所以雖然想不起來還是加了。
我不是主動聊天的類型,所以加了也只是擺在那裡,什麼都沒做。
某天,A傳訊息來問我對某電影有沒有興趣,順便問了我對他還有沒有印象,
我冷淡的說沒有,他才說我們是在大學推廣部上課的時候前後座位,
他曾經問我的信箱,我才赫然想起那是一兩年前的事情。
剛好那部電影我也滿有興趣,於是就答應A去看電影。
A當時34歲,187cm/90kg,看電影的時候他就抓著我的手不放了。
當時我的心態是既然都已經30了,談純情交往似乎有點太遲,所以並沒有抗拒。
電話聊了幾天,第二次出去,他就說要去開房間純聊天,
但我因為個性以及本身信仰問題拒絕,
但他說他保證不會做我不要的事,又說不試一次怎麼知道他不會做,
於是跟他表示我的底線是擁抱,但是不脫衣服不能摸只能親嘴,
然後就真的去開房間,A也真的只有抱著我親,然後我覺得有東西頂到的時候,
A就乖巧的自己去浴室解決,回來又繼續抱著我說這樣好幸福。
結果當天晚上他就打來大罵我食古不化、老處女、不把他放在眼裡等等,
讓我完全覺得自己是碰到瘋子,掛掉之後就刪了他的電話跟FB,
一直到現在我都還在想跟A那到底算不算交往,歷時大概兩星期。
我的初吻是給了A。
100年3月,媽媽的阿姨,也就是我的姨婆打來,說他有個朋友兒子B想認識女生,
問我媽家裡有沒有合適年紀的女兒,B當時40歲。
媽媽說因為姨婆對他相當好,所以請我賣媽媽面子幫他忙,
就當是陪媽媽吃個飯那樣,所以我就去了。
B175cm/70kg,初見面印象是木訥、走路的時候稍微有些困難。
B媽說因為B出了個車禍腳受傷正在復健中,因為是姨婆朋友,
我與媽媽也不疑有他。飯局結束,B媽催促B邀請我去逛街看電影,
我於是也沒有拒絕的去了。
從那之後,我與B開始每天用email寫信聊天,因為我自己非常討厭講電話,
所以相當喜歡這種形式。B很認真、成熟,講話雖然有點慢但很有條理,
在一次逛街上下樓梯時,B藉著腳步不穩牽了我的手,當天晚上在他車裡接吻,
那也許算是他那個年紀的告白方式吧。
6月,我被B邀請去他家吃飯,在餐桌上B媽問我「你什麼時候要進我們家門?」
因為我們就是相親認識的,我覺得當下那個場合我如果說「還不知道」,
也許要繼續交往就比較有困難,於是我脫口說出了「什麼時候都可以啊」,
B媽就很開心的開始計畫要搭民國百年的結婚熱潮。
接下來是一連串忙碌的結婚籌備,時間非常趕,我家不要聘也沒有嫁妝,
訂婚之類的習俗或者求婚戒什麼的我都不需要也沒必要,
總之在我生日那天,我們結婚了,婆媳同住。
我的初夜給B,場所是跟婆婆共用一面牆的、B的房間裡。
早在那年的2月,也就是我單身(笑)的那個月份,
我就決定了10月要去東京玩,在交往時與結婚前我都問過B要不要一起去,
但那時B說他怕輻射之類的,我如果想去就自己去,因為那畢竟是我早就決定的事。
於是我也去了,大概一星期左右。
回來之後的某天晚上,
B給我看了一封標題是「相愛容易相處難(修正再修正版)」的MAIL,
裡面條列出了我所有的不是,例如:
1.要我不准參加我親妹妹的婚禮(同年11月,早在6月決定結婚的時候我家就有提到,
但當時B媽說完全沒問題)但我不聽話,該死。
B媽在結婚後叫我不要去,我說那是家裡雙喜臨門,是好事啊(笑)
而這樣的回應被B媽說是「膽敢以下犯上、對長輩絲毫沒有敬意的頂嘴」表現,
2.打德國麻疹疫苗,保險起見半年內不要懷孕比較好,
我說在那同時可不可以把房裡樓梯(一邊靠牆、一邊無把手)稍微改一下,
這樣比較不危險,否則別說大人有可能會踩空摔下去,小孩大概也難以倖免
B媽說我這麼講是「詛咒他們家死小孩」
3.逛街看到手機(約8000元)覺得很不錯,於是跟B說我們聖誕節來「交換禮物」,
他送我手機,我送他皮夾(差不多價格),那也是我第一次提到有關於購物的事,
B媽說我「覬覦他們家財產」
4.B40歲瘋狂愛吃甜食又完全不運動,
他嗜吃甜食的程度是約會可以一個人解決8片不同口味的蛋糕+巧克力冰沙,
因為我陪他去醫院例行檢查,才赫然發現原來B媽說的車禍「腳」受傷,
原來是車禍「腦出血中風」,導致右半身麻痺,那樣的走路是他能做到的最佳狀況,
雖然我很驚訝,但既然跟他結婚總是要照顧他,所以我沒有特別說什麼。
但我跟B說你真的要減量甜食而且要儘量運動,要是你不聽話,
那你老了之後就別想我會照顧你
B媽說我「完全不打算照顧B」
總之林林總總寫了一大串,我一個個解釋過後,問B:
我:你把我們的MAIL都給你媽看?
B: ……(點頭)
我:我看完了也解釋過了,你覺得呢?
B: 我、……要跟你離婚……
我:你認真的?
B: ……(點頭,不看我)
那時候是半夜12點多,我打包了我的電腦(超重要!)和隨身包包,
自己一個人坐計程車回家。
同年12月23日,我們辦了離婚手續,我的婚姻生活大概1個月都不到,
從那天晚上我離開到手續辦好,B都沒有再跟我說話。
在那一年,我用超快轉的速度經歷了交往、結婚和離婚。
而且還沒有過過情侶們的兩大節日2/14和12/24-25呢(笑)
現在,我仍然每天宅在家裡,看漫畫卡通寫小說開小花,
過著跟我以前完全一樣的生活。
兩年後的現在,
我對於A的記憶已經很模糊,
對於B,除了祝福他和他媽永遠幸福快樂在一起之外,也已經沒有感覺。
給原PO,或許還有許多跟原PO有相同想法的大家,我只是想說,
沒有必要因為「人人都有別人,而我卻孤家寡人」,
所以想去追求一段感情,我想我們都必須想清楚,
我們想追求的感情,究竟是怎麼樣的一段關係,
一時的快樂?或者是長久的關係?
相遇的機會時時刻刻都在發生,大多數的時候也許都被忽略,
但只要不斷不斷的伸手去抓,總會有被我們握在手裡的時候。
而那次機會,究竟會讓人轉角遇到愛或者甲丟賽,
也要我們有勇氣、願意去試試看才會知道,
這才是人生有趣之處,不是嗎?
……但話說了這麼多,果然2次元世界才是樂園啊~(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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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腰,竟然爆了,真是嚇死歐巴桑我了XD
其實完全沒有想要討拍或者炫耀我多強的意思,
只是想跟原PO還有大家分享一下心情~
在那一年之前,我的確完全沒有與人交往的經驗,
但拖了幾年的單戀、對同一個對象鍥而不捨告白N次倒是有的(笑)
我一直覺得感情這種事情無論是單方面或者互相,都能夠使人成長,
甜蜜和悲傷的感覺都會隨著時間淡去,
但經歷過的一切都層層堆疊出現在的自己和往後的人生,
我相信跌倒受傷會使人更堅強勇敢,
也相信幸福美好會使人更昂首闊步,
我始終都是相信的,無論是自己或者人性。
再一次謝謝鼓勵我、拍拍我或者覺得很不可思議的大家!
…………老實說我才覺得不可思議咧…………
真的不用想太多,這世界上沒有一個人無法做的事情,愛情不是必須的,
我一直覺得一個人可以寂寞卻不孤單,但無法孤單卻不寂寞,
寂寞雖然無法避免,卻可以正視那種感覺使自己沈澱而得到一些成長,
這世界上許多偉大的創作都是因此產生的!!(無誤)
不要讓自己孤單,有朋友真的會讓世界快樂無限多喔~~(轉圈)
本文為筆者自行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