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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難免有點抱怨,有點煩惱。
  但我們還是繼續渴望幸福。


人生難免有不順利的時候,重要的是此時陪在你身邊的人是誰,懂你的人,不會離開。不要再為了傷害你的人而哭泣。──摘自〈第三個人〉

當愛已成往事,我們是不是忘了,有愛才有痛。──摘自〈孩子戰爭〉

把挫折當成你重生的機會,讓自己飛得更高、更快、更好,當你回頭,就會發現過去渺小得微不足道。──摘自〈暴力不是愛〉

擁有的愈多,想要的卻更多,然而我們都忘記了,一開始,我們其實什麼都沒有。──摘自〈放手高飛〉

《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 【律師娘講悄悄話】鼓舞6萬臉書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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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傾聽愛情最私密,
犀利透視法理之外,婚姻的暗角。

  縱然已愛到遍體鱗傷,
  也要在最後的戰場上,站得理直氣壯。

小心,大老婆的逆襲!
從小三扶正,她原以為可以高枕無憂了,沒想到正宮的位子還沒坐熱呢,男人的前妻突然告她妨害家庭!可是,為何被告的只有她?搞外遇,「他」不是也有份嗎?

你也可以,像她一樣勇敢。
她不敢相信,辛苦付出多年,換來的竟是婆婆和丈夫的無情對待,不但把她趕出門,甚至連孩子都不讓她看!這段婚姻她是心寒了,但孩子的監護權,她絕不放棄……

未完成的婚禮,不只心碎……

他真心喜歡她,所以當女人以結婚為由要了一大筆錢,他也沒想太多,結果她從此卻不見人影。這擺明是騙婚啊,檢察官竟說罪證不足!難道兩人簽的協議書只是廢紙一張?

律師事務所是司法第一線,也是最赤裸裸的感情戰場。

身為律師之妻與專業法務人員,林靜如看盡了愛裡的奇形怪狀,更心疼人們面對法律時的驚慌失措。她的筆下,訴說著種種捨不得。

在她溫暖的理解中,曾有的心碎、執著與迷惘,終於淚釋成安慰。

經她一針見血分析,關於法、理、情的種種質疑,總算有了出口。

也許那個人走了,但世界絕不只剩下你自己,書中的故事正代表還有許許多多同樣的「你」,從過去、現在到未來,會陪你在一起。


◎溫柔傾聽愛情最私密,犀利透視法理之外,婚姻的暗角。

◎婆媳、小三、爭產、搶子、家暴等人性試煉故事!
  特別收錄【法律悄悄話】, 26個實用法律小常識!

◎身為律師之妻與專業法務人員,林靜如看盡了愛裡的奇形怪狀,更心疼人們面對法律時的驚慌失措。她的筆下,有溫柔的同理、正義的犀利,卻又帶點衝動的可愛,極能打動女人心。而書中的故事正代表還有許許多多同樣的「你」,從過去、現在到未來,會陪你在一起。


作者簡介
林靜如(律師娘)


輔大法律系畢業,現從事法務工作,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因而人稱「律師娘」。
在事務所裡,她是「大律師」老公的貼身特助,開庭以外的事她統統都要做,練就了十八般武藝。
但她不想只是這樣而已。
和大律師一起,聆聽著當事人的人生,感受著當事人的悲苦,陪伴當事人走過谷底,她決定,寫出她的感動,用文字說出比訴訟更撼動人心的影響力。
她要讓聽到她說故事的人知道,自己的喜怒哀愁,有人會懂。
於是,她開始經營「律師娘講悄悄話」臉書,分享形形色色的情感與人性,以及實用的法律知識,感性、知性兼具,贏得廣大迴響。獲《財訊》雙週刊專題採訪、中視新聞採訪報導,並受邀成為《親子天下》嚴選部落客、Mamibuy駐站作家與媽媽經專欄作家。
她鼓起勇氣,跨出了第一步,相信你也可以。
◎【律師娘講悄悄話】臉書:www.facebook.com/lawyerwife

 

目錄

【推薦序】在「愛」中保持「覺察」 ◎許皓宜
【推薦序】做自己的女主角 ◎羅明通
【推薦序】幸福的見證,最困難也最重要 ◎權自強
【自序】女人的愛,不能一廂情願

【女人心事】讓我們一起學習愛
我們都是在愛上了以後,才開始學習愛的。

Part 1 第三個人
他的晚歸(法院能否強制判決離婚)
婚姻不只是一段關係,更是一輩子的承諾。


不說破(抓小三勿觸法)
即使跌倒了,姿勢都要優雅一點。

大老婆的逆襲(妨害家庭罪)
從頭到尾,最該死的就是那個男人了。

背叛之後(婚生推定的規定)
背叛不是包裝在美麗的謊言下,就不傷人。

她的選擇(分居與請求離婚)
婚姻幸福與否,在於遇上觸礁時,你的處理方式。

Part 2 孩子戰爭
像她一樣勇敢(暫時處分的聲請)
當你真心想完成一件事情時,全世界都會來幫你。


依靠(善用暫時處分)
當她瞭解你不會是她的依靠,她還要這個婚姻做什麼?

或許,我們都該學會如何失去(約好的探視權)
其實,她只是寂寞而已。

當信任離開的時候(善意父母條款)
女人間的戰爭,還不都是男人的錯?

善良的包袱(略誘罪之爭)
她需要更多的武裝,來保護自己不再失去。

最珍貴的禮物(賴不了的扶養費)
永遠都別忘了,你所擁有的那份最珍貴的寶藏。

那一夜的大手拉小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
五歲的他,懂得很少,但是夠多了。

留下的人(祖父母也要監護權)
留下的人,才有機會看到絕美的風景。

Part 3 暴力不是愛
愛已逝(家暴與保護令)
當愛不在了,就只能剩下傷害嗎?


不再妥協(保護令的保護範圍)
動手,一次都不可以!

深愛的人,有時傷你最深(聲請保護令之後)
因為愛,所以在乎,所以無法好好地說出口。

霸氣的愛不是愛(小心離婚無效)
偶像劇中霸氣的男主角,往往只是耽溺於異常的控制欲。

選擇(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這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一個選擇。

不完美的完美(家庭生活費用的分擔)
在婚姻中,對你來說最重要的是什麼?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贍養費有條件)
人生啊,永遠都要懷抱希望。

說分手的人,其實最痛(兩願離婚與判決離婚)
當你已經很努力了,對方卻無動於衷,分手只是最後的手段。

Part 4 放手高飛
是變心?還是負心?(當贈與撤銷)
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未完成的婚禮(婚約的履行與贈與)
不要錢的,最貴。

想念(監護宣告聲請)
有人一心只為你著想,那份愛是何等珍貴。

煎熬(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提告)
手足互告,令人心裡無限唏噓。

無罪的罪人(車禍肇事責任的判定)
有人負責受傷,有人負責坐牢,難道這才叫公平嗎?

【話說從頭】從老闆娘變成律師娘
你永遠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的境遇是什麼。

《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

本文出處。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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