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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因默默奉獻而喜歡,那愛情就不是愛情了

一直在想,愛情到底是什麼?幾千年前愛情就一直存在,而且經久不衰,
是因為我們人換了一批又一批,而每一代的人都需要經歷愛情麼?
還是因為我們太孤獨了,需要心靈上有個知音來陪伴,
又或者說愛情只是一個人的生理反應……
答案似乎很清楚,但是依舊讓陷在其中的人很迷茫。

先暫且不論愛情的起源,我們每個人遇到愛情的時候都會「手忙腳亂」,
心如「小鹿亂撞」般的七上八下的。
但是人生總有些人是虛設的,有些人是真實的,
只有那一個(誰都希望一個人陪著自己走完一輩子,
但也許可能會是幾個),能漫漫長路相互扶持著一起白頭。


途中我們總會受傷,遇上過幾個人渣,或者是幾條美女蛇;
也有可能是一些其他的因素,導致的不得不分離。
有些人不在真心愛了,有些人見一個愛一個。

人生就要來者不拒去者不追
可能有人會說受傷後不在真心愛了,這人太執著了;
見一個愛一個的這個人好花心,感情好氾濫。
執著的心不是太頑固了,只是要求高了點;
見一個愛一個的也未必是真的見誰都會花心,也總有一個是他們真心想守護的人。


高離婚率告訴我們,人生總是孤單的,
沒有一個人能真的陪你一輩子,所以我們總是在不斷地變更著身邊的人。
如果在往外想一點,這輩子來到這世界上,只要經歷了就好了,
很多事情其實得失也沒有那麼重要。
所以,才說,人生就要來者不拒去者不追。

愛情只是人生經歷的一部分,也許真了很大比例,但那都是在經歷人生。
於愛情,兩個人能夠因為相互喜歡而在一起,是多麼可遇不可求的緣分。

 
只是,能相互喜歡的人,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比率一定不大,
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的,他愛她,她愛他,他愛她,她愛他…或者是他愛他,她愛她…

既然抓不住,何不送一程
當喜歡的那個人不喜歡你的時候,我們便會執著的去付出,
然後,他也許會被感動,但是,那不一定是愛情。
有人說了一句很經典的話,「如果默默奉獻就能讓對方喜歡,那愛情就不是愛情了」。


現實其實很殘酷,兩個人如果不是因為真心喜歡而在一起,其他很多方面就是感動。
看過那麼多的感情,發現最好的就是兩人不知不覺就相愛了,
沒有前奏,沒有過度,然後只是突然想起來,
「好像還欠了一句,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嗯」。

只因一方喜歡而不能在一起的人,既然你們面前的人你們抓不住,
那就送他一程吧,不要因為喜歡一個人就作踐了自己,
最不可取的就是放棄生命,用生命來綁架愛情,別人要不起,自己輸不起。

不必去強求,那些得不到的東西。不是很多人都說,愛情就像手裡的沙,
越是想握緊點得到更多,就越是得不到。
既然是握不住的沙,那就揚了它,讓它隨風飄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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