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人,都有羞愧的心吧?!做了件錯事,在最愛及最在乎的人前曝光,想必是不知如何面對,對吧?!在職場上、在學校,你可以換個環境,重新開始,但在感情上,總不能換下一個人吧?!沒錯,你在別人面前,是一張白紙,在他眼中的你,是沒有任何污點的,但面對你不想離開想繼續走下去的人呢?當然也是可以,但前提是:所有的一切皆隨風而逝,在彼此心裡完全是刪除的,如此一起相處下去,才有意義,否則一直存在心裡,挽回是為什麼?太愛了還是捨不得?我認為不是,如果不能除去那令兩人在意的那根「刺」,再在一起也是折磨而已。
(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三立電視、莫非,這就是愛情)
有了老公的小美,在網路遊戲裏認識了其他異性,而在私下也常連絡著,不久被小明發現了,但因小美心仍繫著家庭及孩子,答應小明會切斷所有、回歸家庭,且小明也承諾將視為從未發生過、一切如常,所以當回復以往的生活時,小明便變得疑神疑鬼,對小美所說的話,並不完全的信任,追根究底的讓小美想逃。
小芬與小華交往近十年,原本是走上紅毯另一端為結局,但小華一句「我不快樂」,讓小芬的世界,頓時烏雲密佈,自此變得患得患失,像是極力的相處,小華感覺彆扭、不自然,便向小芬提出暫時分開,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兩人復合了,但小芬得知在其間,小華與另一異性走的近,且也曾單獨約會,久久無法釋懷。
正努力挽回感情的你,有在乎無法排除的人或事或物嗎?我想都一定會有過不去的事,但為什麼要一直放在心上,來折磨現在的你們呢?而且以如此的心態相處在一起,不覺得更加的痛苦嗎?怎會有快樂?所以在諮詢時,遇到朋友們一直耿耿於懷的事物,我會先暫停,請你們思考清楚,想在一起就請將那在意的部份完全去除,因為事情都發生了,再怎麼也抺滅不了,想在一起又過不去,那麼兩人都不會快樂,你何必苦苦的挽回?
我這裡沒有「孟婆湯」,別期望在這裡可以找到刪除記憶的方法,能做的只有你自己,既然能記得,就可以忘懷,這是心態問題,做不到就別在一起、別挽回,因為在這個時候,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沒有這樣的事,只有二分法,要在一起就得煙消雲散,要不就放棄,過不過的去,就看你了。
若真的無法接受,而且又是你的底限,也別為了你自認為的因素,而繼續下去,在一起最基本的要素都沒有,是如何相處?口裡說不在乎,但心裡卻時刻的記在上頭,這樣我並不會憐惜你,因為變成你在傷害他了,要往前頭看,不要回顧過往,已發生的事無法改變,但我們可以讓未來過得更好,一直橫在你心上,有意義嗎?
轉載來源:失戀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