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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個快四十歲的男子,現在是某市的國稅局局長。二十年前,他的初戀是一個美麗靈秀的女孩子,那個女孩子是班裡最漂亮的,他寫過很多情書給她,終於把她追到了手,那時他們在一所中學裡讀高三。

高考之後男孩考上了女孩落選了,女孩提出了分手,她說,我配不上你了。男孩卻沒有答應,但女孩很快就開始相親,和鄉村里那些二十多歲的女孩一樣,她定了親,斷了男孩的念頭。

男孩痛苦地來了北京讀書,寒假回家時,發現山坡上站著一個圍著紅圍巾的女子,他知道那一定是她!她來等他,知道他必經這條路,知道他一定會回來過春節,她等了他多少天了呢?待他張口叫她的名字,她卻轉身跑了。

十幾年後,他應該有的幸福全都有了。他再也沒有見過她,只聽說她嫁了一個農民,離城裡極遠。直到後來的一天,他去鄉下視察工作,在亂蓬蓬的集市上,去給那些無證無照的小販們開罰單。他是領導,看著自己手下的兵給那些小販們開罰單,忽然,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回過頭去,看到有一個賣點心的攤子前站著一個中年女子,又黑又胖,臉上有很深的皺紋,手上全是黑黑的東西。他一愣,她又叫了一聲,然後說,我是----她說的是她上學時的名字。

怎麼可能是她啊?當年她多麼漂亮多麼美麗!

“我也沒證,能不能不罰了啊?”她開口說的居然是這句話。後面,站著的是她男人,討好地看著他,她對男人說:“我從前的同學。”

剎那間,他感覺有什麼堵在胸中。眼淚是沒有的,有的,只是那份難言的惆悵。那天,他用了自己的特權,走的時候,他從車裡的反光鏡裡看到女人背過臉去。

初戀,不管它以什麼樣的結局結束,都是讓人懷念的吧。無論兩個人走到了哪一步,也都改變不了一件事實:我曾經愛過你。

導語:當夫妻之間出現問題的時候,女人往往會做一些過激的事使婚姻矛盾更大化。為了避免自毀婚姻的發生,以下八件事最好不要做。 1。不明事理的大吵大鬧 男人出軌,妻子心理指定是不接受的,這是無話可說的。尤其是那些脾氣火爆的妻子,在發現曾經那個自以為很老實丈夫竟然做了背叛之事,怒火頓時直往腦門竄,經常會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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