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歲從老家出來,最初在餐廳做洗碗的粗活,後來在醫院中做清潔工,不久,我就發現住院的病人會買一些紙巾毛巾什麼的,於是我就開始自己買點日用品,推銷給那些剛住進來的病人。漸漸的做穩定了,我就在附近租了個攤位,開始了自己的生意道路。
23歲,我已經有了很穩定的收入,在同齡人眼裡,我無疑是成功的。
26歲,我開始在買房,老人家講,有了房子才叫有家。
第一套是全款付的,第二套是貸款的,一年後還清,又買了第三套,就在買第三套房子時,我認識了靜,一個和名字一樣安靜的女生,她是接待所的房屋業務員,我買房子的時候,她幫我辦的手續。
漸漸的,我們兩個人會傳訊息,偶爾出去玩,兩顆心很快走近了。我那段時間正好是感情空白期,覺得靜的出現是上帝的安排。幾個月後,靜搬進了我的公寓。
靜是個很樸實的女孩,從不讓我多花一分錢,吃飯買衣服都挑便宜的,對我也是超級無敵的好。
從小經商,讓我應酬頗多,常常忘記了靜的感受。有很多次,我夜裡三點才到家,卻發現靜在門口的台階上等我,靜說:「你不回來我睡不著!」
我不解風情的說:「我好累,你別讓我操心了,好不好!」
其實,在我的心裡是有靜的,可是在公司一直當老大,讓我很大男子主義,對靜也總是不夠耐心,偏偏靜又是個很內向的女生,不知道該如何和我溝通,只會鑽到被子裡哭。
後來,靜說,「我受不了了你的冷漠,我們分手吧!」
我說:「你去哪裡找我這麼優秀的男人,我有三套房,你可想清楚了!」
我和好友說,靜離不開我,鬧鬧脾氣就會回來的。我永遠很自信。
可是,這次靜就沒回來,而且還在三個月後傳來一條訊息:「我要結婚了,也許你想不到,我嫁給了軍,就是以前你家樓下的保全,現在他和我一起回到了老家,我們開了個小店,生活挺好的,雖然他沒有你那麼優秀,可是他在乎我,對我好,對女人來說,這個更重要!祝你幸福!」
我當時就傻了,我可以允許一個女人離開我,但是離開我之後嫁給一個保全,我無法理解。
這一次,我足足用了四個月的時間來療傷,我常常想起靜,靜讓我成長了,如果再有一次愛情,我知道了珍惜!
也許,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區別吧,男人以為有了錢就有了一切,可女人認為有了愛情就有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