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戀的時候,不必那麼現實,失戀之後,卻必須現實一點,一切已經完了,各有天涯路,多麼不捨,也要放手。
如果我不愛你,我就不會思念你,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志,我更不會痛苦。如果我能夠不愛你,那該多好。
如果有一天我們在路上重逢,而我告訴你:“我現在很幸福。”我一定是偽裝的
三十歲前,相信男人口中的理想的,是個浪漫的女人;三十歲後,仍然相信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我們放下尊嚴, 放下個性, 放下固執, 都只是因為放不下一個人。
我們害怕歲月,卻不知道活著是多麼的可喜。我們認為生存已經沒意思,許多人卻正在生死之間掙扎。甚麼時候,我們才肯為自己擁有的一切滿懷感激?
喜歡的生活是嬰兒一樣的生活。吃東西,喝牛奶,被人抱著被人遷就,
愛情也是一種發明,需要不斷改良。只是,這種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它沒有專利權,隨時會給人搶走。
暗戀是神聖的, 要以對方的幸福為依歸。如果有痛楚, 也該留給自己
暗戀最偉大的行為,是成全。你不愛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戀,是一生的事業,不因他遠離你而放棄。沒有這種情操,不要輕言暗戀。
承諾本來就是男人與女人的一場角力,有時皆大歡喜,大部份的情況卻兩敗俱傷。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