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裸照事小 在愛情中自卑事大
十七歲女生的溫柔
十七歲,是個尷尬的年紀,那時候的愛情,最是純粹與刻骨銘心,但是無疾而終的可能性也最高。
麗絲您好:
我今年高二,肉肉的有點自卑,常覺得跟人相處很累,又很嚮往戀愛,於是在網路上交了一個大我一輪的男友。家人發現這段戀愛後要我們分手,沒想到男友用照片威脅我。雖然後來在家人的幫助與支持下解決了這個初戀,但我一直覺得自己很糟糕,做了很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怎麼辦。
呂麗絲說:
許多父母對於孩子在高中時與異性交往,抱持反對的態度,但是我覺得大可不必。因為,孩子就算沒跟異性交往,也不見得就會專心在學業上;況且,難道要讓孩子在成年之後,突然知道如何面對愛情的挫折嗎?這未免太強人所難,沒有實戰經驗,如何面對真實的人生?
不對等的人生經驗與冒險的心
你如何對自己負責
我覺得父母在一開始,可能不是反對你談戀愛,而是不贊成你跟年紀大上一輪的男生談感情。這時候的男生,大概已有幾年的社會歷練,雖然令人著迷,但是卻也會讓家長擔心,原因當然就是不對等。什麼是不對等?這與發生性關係,一點關連也沒有,我所指的是,生活經驗上的不對等。
這個男生,可能會想跟你一起出國去玩,但是你卻得要取得父母的同意;對你而言,一千元可能是一週的零用錢,但是對他而言,吃頓飯或許就沒了。在價值觀、生活態度都有很大不同的情況下,父母會反對也是正常,畢竟你還未成年,無力在法律上有任何的責任、義務與承諾。而且,你可能會認為自己即將成年,對於許多的事物,這時會以冒險的心態在面對,而不是以務實的角度去思考。例如父母可能會擔心你未成年懷孕,但這個男人不見得會負責,而你這個女孩只能把孩子交給父母負責。坦白說,這不叫做負責,叫做卸責。
父母的擔憂,大概是如此。而你需要擔心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自信。
卑微地討好
不叫愛情
愛情上的挫折,許多都是來自於自信的問題。過度自信,在愛情上會驕傲;不夠自信,在愛情上就會自卑。你的問題,來自於後者,也就是自卑。
我不想討論「身材胖、臉蛋圓」是否好看,那是個人欣賞角度的問題,而且你還這麼年輕,外表的可塑性實在太大,未來隨著心境、個性,都會呈現不一樣的外貌。你的問題在於對自己沒有自信,所以極力討好對方,除了願意跟對方發生性關係外,還想要藉由讓他拍攝裸照,來達到讓對方接受你的目的。但是孩子,那是討好,那不是愛情。卑微的討好,最後換來的,本來就不會是尊重,只會是繼續的輕蔑。
我不是指拍攝裸照是壞事,而是你基於什麼心態而願意讓他拍攝裸照?是基於自己開心,或是討好別人?無論何者,我會建議自己留作紀念即可,不要外流,因為我們並不知道他往後會怎麼對你。例如像現在這樣,以裸照威脅你。
這部分如果有證據,當然涉及恐嚇罪,也可以去聲請保護令。但是我想談的不是這個,而是我希望你可以知道,這些問題的發生,並不是你不好,而是你缺乏自信,當你可以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而且認真的看待自己的需求,你才能用平等的態度去面對愛情。否則以後,你還是只能用討好的態度來面對人生,這不會是好事。
孩子,你還有無數的花開花落,等著你去欣賞與體會,慢慢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