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情侶雖然分手了,但還是可以當很好的朋友。那種情形有點像是兩根曾經發熱發燙地燃燒過、一起為某個重要場合奉獻了自己的裡裡外外、但現在卻已經焦黑變冷的木炭,於是可以很人畜無害地擺在一起的那種感覺。
滿足又知足,知道彼此都不會再燃起對方的燃點了。應該是可以繼續當朋友的最大原因吧。
看到或聽到這種情形,朋友們總會露出一種異於常態、慈眉善目的表情,然後說聲「真好」。有時候乍聽之下,還以為跟聽到打噴嚏要說「God Bless You」是一樣的社會禮貌。
但不知不覺地,我和她就變成了這種分了手以後,依然還是可以好好地聊天的朋友。也可以一前一後來到老朋友聚會的場合,互相輕輕拍拍對方的頭,或者敲敲啤酒瓶,在嘈雜的Pub音樂中低頭湊在耳邊說:
「嘿,頭髮該剪了,看起來很沒精神喔!」或者:
「妳今天睫毛膏刷這種湖綠色,真的很閃閃發亮呢。」
諸如此類的、關心度與親暱度都拿捏得精準到無懈可擊程度的話。
但坦白說,這是什麼樣的「垃圾話」啊。
我很清楚自己心裡真正盼望的是,也許有那麼一天,我會真的狠下心來,像偶像劇裡的主角們老是站在屋頂、天橋的中間、或是海邊的岩石上,用很笨拙的斷句法這樣跟她咆哮:
「我—不—想—再—見—到—妳—了……也—不—想—再—聽—到—任—何—跟—妳—有—關—的—事—情—了……高—興—的……悲—傷—的……還—有—其—他—的—什—麼—的—都—不—想—了。」
可能是覺得越蠢的方法,有時說不定會比較有用吧。
好朋友第一次聽你絮絮叨叨地說分手的事,會無比用心地聽。
第二次,還會和你一起罵兩句、勸告,並且加上更多安慰的話。
第三次他出現後,每一個動作都會讓人覺得在演出這句話:
「你應該自己爬出來了吧。」
「你還沒爬出來麼?像不像男孩子啊你!」
原本以為是如同羊水般舒適的傷痛,在那一瞬間我才驚覺,並不是所有人都有時間、有興趣、有體力,願意陪你沈溺在那個遺失了愛的陰溝裡面。他們希望你趕快好起來,趕快恢復正常人的生活,趕快交下一個女朋友,趕快變成一個幸福的人。
這樣,才有餘力來接受他的問題,而不是永遠在聽你的抱怨。……
摘不到的星星,總是最閃亮的。
但是很多人一但摘到..遇到了..卻不懂得珍惜..
世上的感情事就是那麼矛盾
摘不到的星星,總是最閃亮的。
溜掉的小魚,總是最美麗的。
錯過的電影,總是最好看的
失去的情人,總是最懂我的。
這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有個想要尋找的人。
可以隨時牽手不要隨便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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