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的那個晚上,現在看來也許不算什麼人生之恥,因為過了這麼多年,我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我了,既然距離以前都這麼遠了,又何必以過去的我為恥呢?而且知恥又怎樣,也左右不了我今後的人生,反正軌道都鋪好了,就儘量安穩的往前走。
那個晚上之前,有幾個月我是在失戀-復合-失戀之中度過的,很多人會說歹戲拖棚,不過身在戀情裡面的人怎麼能體會這些呢?尤其是極度傷心難過的時候,總會想糟蹋自己一下。
說糟蹋,有的人會暴飲暴食,有人反過來厭食,也有人一哭二鬧三上吊...不不....我講的糟蹋,是真的失身,做一些將來會後悔的事情的那種糟蹋法。
要糟蹋自己,就是去夜店隨便找個男人睡了,如此而已。至於後果到底有沒有比失戀本身更可怕,搞不好就是糟蹋迷人的地方:從一個徹底失望的地方往下跳,看看會不會跳離失望,還是會進入無底的深淵。
我對夜店不能說百分之百了解,但是混台中的短暫數月,我認識一個有點媚感的女生,所謂的媚感就是一種莫名氣妙的騷氣,所謂的騷氣就是你會想到這個女的很漂亮而且很好上,大致是這樣的意思。
媚感女生K曾經約我去過夜店,去那兒跟她的朋友聊天喝酒,一開始我認為這是很正常的社交,但妙的是,不久後她的男女朋友們紛紛離開,但K卻不想走,硬凹著我留下來,所以我學會了遊戲規則....
遊戲規則就是:
- 穿白色細肩帶,身上有數字或者亮片,因為這樣跳舞時的光線明暗時,特別容易注意到白衣服的女生,加上數字會讓男生容易鎖定目標,然後,腿長的一定要露腿,短裙裡面穿銀色短褲。
- 兩個女生坐在四人桌,空著兩個位子,專門去找那個兩三個男生的群體,因為男生兩人以上就會有膽,互相鼓勵去搭訕。鎖定了目標男生以後,盯著目標 看,若他沒發現,過不久他的同伴就會提醒他,當目標看過來的時候,就趕快撇過頭去,如此兩三次,目標男生就會確認女生在看他,若他也覺得這女生不錯,他的 同伴就會把他帶過來。
- 男生過來時,會問我們位置有人坐嗎?這時K就回答『本來是有人要來,但是臨時放我們鴿子』。對方就會說,哎呀竟然放兩位美女鴿子怎麼可以等等,這樣開場就會很自然。
遊戲規則跑完了以後,聊天也聊完了,男生就很有默契地分配好要送回去的女生,之後各憑本事。
我很孬,男生送我回去單身住所,我還真的不讓他上來,所以算是禮貌拒絕。但那一晚不同,我就想糟蹋自己,可是我在台北,沒有了K,一個人去夜店,不曉得該怎麼辦。
我在吧台喝酒,兩個貌似摩門教徒穿著(就是白襯衫黑西裝褲騎腳踏車的那種)的老外跑來,要請我喝酒,我說好呀,心想該不會要跟兩個老外3P吧?要是他們真 是傳教士,應該不會這麼幹吧?後來聊一聊,發現原來他們是來出差的,丹麥酒廠的代表,哎呀丹麥人英文說的真好,但是其中一個門牙中間有縫很老土,我越看越 不滿意。
其實我也蠻看不起那種沒事倒貼老外的那種女生,幹嘛呀對方又不是湯姆克魯斯,通常都是醜度一等一的遊民等級,還有啤酒肚,一想就覺得,相對英俊的那個丹麥人也沒什麼了不起,於是我藉口朋友來了,閃到別桌去。
我跑到一個只有三個男生的桌子,彎下腰跟其中帶著鴨嘴帽的一個耳語說:我想好好喝酒,兩個老外一直纏著我,你能幫個忙假裝我們很熟嗎?鴨嘴帽男馬上勾著我的肩說:『坐!』
他叫了服務生,又幫我點了一杯螺絲起子,那可說是標準的騙女生酒,又甜又容易醉,可我看鴨嘴帽男其實還挺有藝術氣息,右耳帶著小小的K金耳環,仔細看長相不錯。我問他說,室內還帶帽子不熱呀,他哈哈笑說,『因為我沒什麼頭髮,拿掉帽子帥度會下降。』
他這麼講,我對他更有好感,但是同桌兩個男生很沉默,其中一個矮矮小小的圓圓臉男生,有時會跟鴨嘴帽男交頭接耳,音樂聲音太大,我聽不到他們說什麼,對面那一個中等身材、中等長相,我應該要記得他的,但我後來一點印象也沒有。
隔壁桌的男男女女突然全去上廁所了,他們應該是去分搖頭丸,1999年是奇妙的一年,有些夜店從那種很高級的社交場地(例如七早八早要去排隊),喝試管酒 的私人調調,逐漸變成了搖頭拉K的大本營。說起搖頭丸我倒是吃過一顆,但我是半夜三點吃的,過了一小時那家夜店就打烊了,我都沒有搖到,而且睡在朋友家, 醒來時已經是晚上九點,說來整整睡了15小時,膀胱接近爆炸。
我強烈懷疑那顆搖頭丸是假貨,讓我朋友白花了三百元,可能只是阿斯匹靈或更沒效用的藥。這也算了,回到鴨嘴帽男這邊,他看我酒喝完了,又問我要什麼,我又叫了杯長島冰茶,加上薯條之類的,喝完了長島冰茶,這下帥氣了,薯條開始有重疊影像。
鴨嘴男跟我說,醉啦別喝了,送你回家吧?我說好。
於是更帥氣的事情發生了:我完全不記得發生了什麼事情。
等我醒來,已經是隔天早上,而且我睡在不認識的人家裡,那種感覺好像時空錯置了,或者是連看三場電影再從漆黑的電影院走出來見到陽光一樣,有種不真實感。 不過我大致回想起這是誰家:『那個中等身材、中等長相,我應該要記得他的,但我後來一點印象也沒有』的那個人。我怎麼到他家的,發生了什麼事,都不存在我 的記憶裡。
過一會兒我從恍神中恢復,才發現我的上衣被換掉了,變成了普通T-SHIRT,一瞬間有點恐懼:我被怎麼了?努力回想,才覺得我應該是吐了,因為廁所有點嘔吐的味道,很可能這個普通男人,只有換衣服時看得到我穿內衣的樣子,不算什麼眼福,但卻一個晚上都要清理嘔吐物。
那是個一房一廳的小公寓,從擺設看來,這地方看來是租的,那種大賣場等級的麻將摺疊桌,上面還擺著烤土司,是要給我吃的吧?我吃掉了不好吃的烤土司,留下 了紙條,只寫了謝謝,曾猶豫著要不要留手機號碼,後來還是算了,這男的真是好人,帶回了醉到不行的失戀女,想必是又哭又吐的大麻煩,他還敢把我單獨留在他 家自己跑去上班還是哪去了,說不定是怕我醒了見到他尷尬?
回家的路上,我想應該要有點感到羞恥,後來又覺得,羞恥是未來的事情,說不定未來我又會在台北的哪裡碰見他?還是他早就碰見過我,只是我認不得他?
出處:http://thelmacc.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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