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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貓

每個星期三,我都會來公園餵牠。

「其實,我本來是隻狗。」牠喵嗚喵嗚地說,在喝完加熱的盒裝牛奶後。

我從小就聽得懂動物說得話,就是不太聽得懂人話。以致於牠一開口講話,我不是很意外。

「少來,妳明明就是隻貓。我只會看錯男人,不會看錯動物。」

「你們人類就是只看皮相,不知道要看眼睛。眼神才騙不了人。」

我停下了分碎鮪魚的動作,撐起牠的頭端詳:那不是貓的眼神。狗和貓的眼神,最大的差別在於,狗一直在等你好好看著牠。

「就像有些男人,本來是女人一樣啊。我只是天生就有貓的骨骼和毛髮而已。」

對,牠吃飽了以後,從來不會像貓一樣洗臉,牠也沒有打過架。牠哪裡是流浪貓的樣子。

牠開口說了身世:

「我本來被養得很好,主人成天『寶貝、寶貝』的叫,我的回報就是忠心耿耿,從來不給別人抱。然後有一天,他開始嫌我了。他嫌我軟弱,他不帶我出門我就嗚咽。他嫌我麻煩,什麼都要指望他。他嫌我熱情,睡覺的時候不肯抱我。」

不愛的前夕,就是嫌棄。

「有一天他就走了,他什麼都不說就不回來了。我在房間裡踱步,著急的哭嚎。房東太太開了門,我就跑了出來,我要去找他。」

「我跟了他這麼久,他擦什麼香水用什麼肥皂,我都聞得出來是他。我找到了他,他跟另外一個女人住在一起,他裝不認識我。我從鐵門的反光看到了自己:啊原來啊,這是他不愛我的原因。我看起來好糟,我不是他認得的寶貝了。」

「寶貝?是誰啊?」那個女人這樣叫他。

「『對不起』是他最後跟我說的話。我不要他說對不起啊,說對不起就完了啊,代表他打算一直欠我了。」

也不用這樣就變成貓吧?那我被男人整了那麼多次,不是早就成了健美先生嗎?

「我無家可歸,我開始流浪。血蝨找上了我,跳蚤也沒有放過我。『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這句話應該反過來,因為狗會把人類當朋友,人類有時候把狗當敗類。我成天躲人,人比貓狗還像動物,還有侵略性。」

「有一天我想通了,我要當貓:我不再友善,我不會知恩圖報,我從不等待。我要把別人對我的好都當成應該,我就算被喜愛了也不代表我屬於誰。我只能被餵食,可是我不同意被收留。」

為什麼呢?

「因為你看過驕傲的流浪貓,可是你不會看到過得很好的流浪狗。狗太傻了,沒有人要牠了,就自暴自棄了。狗太專情,我不要再被害了,我不要傷心了。」

牠說完就走了。

這是一個女孩成為一個女人的故事。

 

出自 大A練習題  http://missbiga.com/archives/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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