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說,她們女孩子都曾在內心勾勒出一個輪廓,一份感情的質理。
他要乾淨,要漂亮,要溫柔,要俠腸。他要對她千般好萬般愛,他舍下千軍萬馬只做她一人的盔甲,他顛覆整個世界的倫常,只為換她一笑。日風磨礪,秋寒蓋瓦,他都會為她掖好被角,倒一杯暖茶。可是,他只存在於童話之中,生活終歸只是柴米油鹽醬醋茶。
她說的夢想是真的夢想,她面對的現實也是真的現實,如此,能遇到才最珍貴。
現實生活中的男人,都是什麼樣的人呢?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其實都是陳奕迅。
因為陳奕迅在演唱會上說:“我只愛一個人。”全場大叫:“徐濠縈,徐濠縈,徐濠縈。”他假裝沒聽到地說:“是我自己。”陳奕迅的優點是他坦白,他明白一個男人的人性,也明白一個男人的劣根性——男人確實只愛自己,不說或說不出口,都是因為你虛偽膽怯。
我曾經看過一個小說,名字叫《分手後淫亂》,是前前女友推薦我的,她跟我說的時候,我嘿嘿一笑:“收藏了,分手後再看。”沒想到一語成讖,後來在分手後的一個夜裡,我靜靜看完這個網絡小說,我不得不說的是,雖然很黃很暴力,但是寫得很悲傷、很真誠。
正因為這不是一個作家寫的書,所以才真實、生活,我們才能參照,才有坐標。
分手後的男人能怎樣呢?是不是都像小說中的那個男人一樣,想著終於解放了,自由了,瀟灑了,可以晚上想玩到幾點就幾點,終於可以肆無忌憚的泡妞,終於可以專注的工作,不用整點電話報到了?還是可以在辦公室逗留到11點,在網上和眾多MM耍貧嘴,還把黃色圖片存在硬盤上了?抑或是可以和她禁止交往的,愛搞一夜情的哥們去泡吧蹦的了?
也許這些你都會做,而且也許你都能做到,但是這又怎麼樣呢?午夜夢迴的時候,翻檢舊物的時候,那些妖嬈的身段和幻想永遠不敵她的一張舊照、一雙拖鞋能把你擊到潰不成軍。
我始終相信,再賤的男人,在情到傷心處的時候,淚水也會像馬頭琴一樣嗚咽!
像所有戀人一樣,我跟前前女友的邂逅一樣甜蜜,甚至比很多人更甜蜜,她會天天念叨養過的大金毛列日,做錯事了會把頭點到我懷裡,我們結伴成行,對影成眠,在暴雨如注中真心廝守過繁華滬上的樸素一隅,在春暖花開時流連過白素貞和許仙情結永心的斷橋。
然而我終究犯了所有男人都會犯的錯誤,敗給所有男人都會敗給的人性。男人想逃,女人想捉,警察與賊的故事演到兩人都厭,終於泥菩薩沒能過成河,紙包裡的火燒了紙。
我不敢說,分手後我的一些情緒、一些傷感、一些懷念就是真愛,而不是形單影隻時冒出來肆無忌憚地囓噬心骨的小蟲子,或者見到街頭情侶甜蜜擁吻回到家之後顧影自憐的惆悵,但是凡人、俗人、世人、男人如我者,愁腸如此恐怕也就是真愛了,你說,在這樣缺乏肌膚之痛和切膚之愛的時代,對我們,還有什麼能比這更深刻的?還有什麼比這更像愛的?
前幾天,在一個大雨滂沱的夜晚,一個朋友跟我說,她分手後第一年沒什麼感覺,第二年才是最難過的,因為第一年是排空,是遺忘,是尋找,第二年才是排山倒海地重來。這感覺我也有,但我不是一年而是一個月,第一個月重歸自由,如魚得水,第二個月則輾轉反側,夜夜夢迴。
有人說,分手後懷念的多是男人,因為一半是出於當年真心,一半是出於當時真欲,兩樣中有一樣是真的就行,我啞然失笑,也許我兩者都沒有,也許只是當初閒來無事空撩人。而對女人來說,分手後幾乎沒有誰會懷念那個他,即使在一起時再幸福,女人分手一次是死一次,生命只有一次,死過就不會復生了,所以不會繾綣前朝,女人如好馬,不吃回頭草,她們知道那草的味道再吃還是老味道,再戀千百回還是舊時傷心事,索性不如另覓草叢。
女人一旦有閨蜜,姐妹排第一,男人九十七。男人呢?遊戲排第一,女人排到九十七?還是妹子排第一,女朋友排到九十七?也許都不該是,男人的人生賬簿也不是集郵冊,記錄愛與被愛,兩數相加就是成就;男人的得意與成就更不是把妹摸奶,人生有盡而妞無盡,鴛鴦相泡何時了?而且即使你摸過再多的兩坨,也不能保證你能摸到她兩坨之間的真心!
生命中,不斷地有人離開或進入。於是,看見的,看不見了;記住的,遺忘了。生命中,不斷地有得到和失落。於是,不該看見的,看見了;應該遺忘的,記住了。然而,看不見的,是不是就等於不存在?記住的,是不是永遠不會消失?走散的,是不是此生不會再見?
不是,不是,耍過曖昧後的張志明,為什麼還是要找回余春嬌?因為他知道,他最愛吃的永遠是便利店的車仔麵,雖然有些鹹;他最適應的也還是余春嬌的臉,雖然有些怨。
也許,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然而世界上最淒絕的距離,卻是我們本來距離很遠,互不相識,忽然有一天我們相識相愛,距離變得很近,然後有一天不再相愛了,本來很近很近的我們變得很遠很遠,甚至比以前更遠更遠......
什麼時候,我們才能重新擁有那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能再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