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朋友告訴我,她與男友交往了一年,只牽過手,還沒接過吻。她不是處女,她交過男朋友,但是她願意和一個男人牽了一年的手,還不急著接吻。
有一個朋友寫了篇文章說她喜歡男人在過馬路的時候、在Party的時候、在看鬼片的時候牽著她的手,並告訴她牽不牽手,很重要。
我想起了談戀愛的過程中,許多真正讓我心動的時刻,都是與牽手相關。與初戀男友第一次牽手,我害羞得一直低著頭,緊張得手心直冒汗,那一刻彷彿正式宣告:“ 我們在一起! ”我的心臟差一點因為劇烈的跳動而興奮窒息。
我喜歡我愛的男人,走在路上時,他步伐比較大,走在我的前頭,仍然記得把手往後伸,手心向上,暗示著我趕快向前抓住他的手。那種感覺,十分窩心。
我也喜歡和朋友一同吃飯時,我的男人在餐桌下握住我的手,我們甚至不用看著對方的眼神,就可以透過手心的溫度感受到彼此的陪伴。
騎車的時候,他會空出左手捉住我的左手,開車的時候,他會伸出右手握著我的左手。我喜歡男人大大的手掌、修長的手指、厚實的掌心,讓我感受到他的力量,安心地停靠在他的手裡。
每到冬天,男人的手都是我的專屬暖爐,不管有多冷,即使是零下十度,我都可以向他取暖。男人手心的溫度總是暖得剛剛好,你只能習慣他的溫度,別的男人就算有一樣的體溫,你還是習慣那一種“他的溫度”。
當我們長大了,成熟了,談戀愛的速度變得快一些了,牽手的重要性或許小到微不足道,你可以覺得很容易,也可以覺得它不代表什麼。我們和一個男人在一起,不再只是由牽手開始,我們可能因為吻了一個男人所以開始了戀情,可能和一個男人做愛,才開始愛上他,更可能什麼都做過了,卻一點也不愛他。
我想起許多男人,他們或許願意和一個女人親密地接吻上床,宛如熱戀中的情侶一樣,但是他們吝於在公開的場合牽起她的手。
我們開始習慣於復雜的情感關係、深層的肉體關係,但是我們卻忽略了最簡單的牽手關係。或許我們不是忽略,而是不願重視。
我想,牽手一定是最簡單,也是最難的肉體關係。
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牽到任何一個人的手,我們很難和任何一個人做愛。
相反的,我們可以很容易地和任何一個人做愛,我們卻很難簡單大方地牽著他的手。
我們常學著保護自己,任何的付出都受到保護。
我們思考複雜的問題,相對的我們忽略了再簡單不過的道理。
走在路上,我常常會被牽著手的老夫妻感動,有多少人年老了,走不動了,還有人會牽著伴侶的手陪他或她慢慢走呢?我指的是陪伴彼此一生的“好牽手”。在你年老色衰、病痛纏身、步履瞞珊的時候,他還會陪在你身旁給你永遠的力量。我微笑地看著那些老夫老妻,總是忍不住感動得濕了眼眶。
以前有一陣子,很喜歡《簡單愛》這首歌的歌詞,“我想就這樣牽著你的手不放開,愛能不能夠簡簡單單沒有傷害。”年輕的時候,覺得簡單地愛著一個人是很容易的事情,我們總是自負地以為可以簡單地愛一個人,但是最後才發現,感情不是那麼單純,也不是我愛你你就會愛我那麼容易,我們還要面對許多的挑戰,時空的折磨與人性的無奈。
有的人跟我說,做愛比牽手疏離。我不懂,明明是做愛比較親密不是嗎?我們區分感情的先後順序不就是:牽手、擁抱、接吻、坦誠相見、做愛,這樣的順序,不對嗎?那麼做愛的感情應該比牽手深,不是嗎?
不是的。
真的不是的。
有的人先做愛了,才牽手,也有的人先接吻了,才牽手。如果最後真的能相愛,那麼順序當然不是重點。但是願意在私下與你做愛的人,很多卻不願意公開與你牽手。
而讓我覺得窩心甜蜜的,不是男人與我做愛,而是他願意緊緊地、緊緊地牽著我的手,不管是在哪裡,都讓我感覺到他的愛透過手心傳遞到我的心底,那一刻,才是最幸福、最溫暖的感動。
或許愛情不再那麼簡單,可我依然相信,牽手比做愛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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