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別人,是希望在別人身上,找回自己。
這是其中一個有關戀愛的解釋。
有些人自以為喜歡孤獨,想四處流浪,但從不實行。
少數真正起行的人,在流浪了一﹑兩星期後,便覺得失去了自己。
在沒有人認識的地方生活,自我價值大幅降低,這時,聲稱愛流浪的人會用任何藉口與朋友聯絡,訛稱流浪得很愉快,企圖博取朋友的羡慕,再肯定自己。
因此,孤身在外地的人特別容易發生戀情,不管流浪也好,留學也好。
找到一個可以相戀的人,換句話說,是找回自己,找回存在的價值。
不同的狀態下,我們會找到不同的戀愛對象,就如不同的健康清況下,需要不同的維他命。
當我們需要被人認同是一個聰明人時,我們會跟一些蠢蛋談戀愛。
當我們想自己扮演悲天憫人的角色時,便會找一些身世可憐的對象,答允給對方幸福。
對方感激流涕,令我們覺得很偉大。
喜歡挑戰,需要藉挫敗提升自我本能的,會找最難追求,或性格麻煩到不得了的戀人。
跟人親密地生活,開放私人秘密,在對方的反應中,會更加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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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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