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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的記憶力就很不錯,雖然今天已年事稍長,但仍算是記性不錯的人。妻就非常羨慕我的這份能力,因她是一個「記性欠佳」的典型人物,做起事來經常落三忘四的。 

一開始,我對她也不太以為然,認為處事不夠嚴謹,過於粗線條。後來,居然漸漸地羨慕起她來了。因為,我發現她的日子過得倒也蠻自在的,工作上過得去,生活上也差強人意。

倒是我,記憶甚佳,反而會過於操心或煩惱何事尚未完成。結果,許多事情必須自己攬來作。這正符合了「能者多勞」的說法。但,其實都是自找的。

上天賜給我們很多寶貴的禮物,其中之一即是「遺忘」。只是我們過度強調「記憶」的好處,卻反而忽略「遺忘」的功能與必要性。

例如:失戀了,總不能一直溺陷在憂鬱與消沉的情境裡,必須盡速的遺忘;股票失利,損失了不少金錢,當然心情苦悶提不起精神。此時,也只有嘗試著遺忘;又,期待已久的職位升遷,人事令發佈後竟然不是你!情緒之低潮可想而知。解決之到無它──只有勉強自己遺忘。

可見,「遺忘」在生活中有多麼重要!

然而想要遺忘,卻不是想像中那麼容易。遺忘是需要時間的。只不過,如果你連「想要遺忘」的意願都沒有,那麼,時間再長也無濟於事。

一般人往往很容易遺忘歡樂的時光,但對於哀愁的經歷卻經常憶起,這是對遺忘哀愁的一種抗拒。換言之,人們習慣於淡忘生命中美好的一切;但對於痛苦的記憶,卻總是銘記在心。為什麼呢?難道我們真的如此笨拙?

不,當然不是。關鍵在於我們的「執著」。我們很少靜下心來檢是自己「已有的」或「曾經擁有的」,都總是「看到」或「想到」自己「失去的」或「沒有的」。這,當然注定了難以遺忘。

我家附近住著一位長輩鄰居,今年高壽九十二,可說是人瑞級的長者。身體硬朗自不再話下,見到他時,他也總是笑口常開。

有一次在附近散步時,我請教他何以能夠經常笑口常開。他又微笑地回答我:「學會『遺忘』。」

我接著正準備問他為什麼時,他卻繼續說:「如果因為遺忘,而使你能夠笑口常開;或因為記憶,而讓你更加痛苦,你會選擇何者?」當然是前者了。但是,如何做到呢?

他又說:「別擔心做不到。勉強自己可以成習慣,而習慣會成自然的。只要你有心想做,時間會站在你這邊!」

我無法反駁他的話,他一生的經歷,就是活生生的見證。對於這樣的一位長者與智者,你只有景仰他,並向他學習。

的確,我們這一代的人,好像個個都太精明了。無論是待人或處事,很少檢討自己的缺點,總是記得「對方的不是」以及「自己的欲求」。其實到頭來,還是很少如願--因為,每個人的心態正彼此相剋。

反之,如果這個社會中的每個人,都能夠試圖將對方的不是,及自己的欲求盡量遺忘,多多檢討自己並改善自己,那麼,彼此之間將會產生良性的互補作用,這也才是我們所樂意見到的。

相信,每一個人都希望重新見到過去那種不那麼功利的社會。這必須大家都肯放下身段,一齊來學習「遺忘」--遺忘那些該遺忘的人、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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