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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侶雖然分手了,但還是可以當很好的朋友。那種情形有點像是兩根曾經發熱發燙地燃燒過、一起為某個重要場合奉獻了自己的裡裡外外、但現在卻已經焦黑變冷的木炭,於是可以很人畜無害地擺在一起的那種感覺。

滿足又知足,知道彼此都不會再燃起對方的燃點了。應該是可以繼續當朋友的最大原因吧。

看到或聽到這種情形,朋友們總會露出一種異於常態、慈眉善目的表情,然後說聲「真好」。有時候乍聽之下,還以為跟聽到打噴嚏要說「God Bless You」是一樣的社會禮貌。

但不知不覺地,我和她就變成了這種分了手以後,依然還是可以好好地聊天的朋友。也可以一前一後來到老朋友聚會的場合,互相輕輕拍拍對方的頭,或者敲敲啤酒瓶,在嘈雜的Pub音樂中低頭湊在耳邊說:

「嘿,頭髮該剪了,看起來很沒精神喔!」或者:

「妳今天睫毛膏刷這種湖綠色,真的很閃閃發亮呢。」

諸如此類的、關心度與親暱度都拿捏得精準到無懈可擊程度的話。

但坦白說,這是什麼樣的「垃圾話」啊。

我很清楚自己心裡真正盼望的是,也許有那麼一天,我會真的狠下心來,像偶像劇裡的主角們老是站在屋頂、天橋的中間、或是海邊的岩石上,用很笨拙的斷句法這樣跟她咆哮:
「我—不—想—再—見—到—妳—了……也—不—想—再—聽—到—任—何—跟—妳—有—關—的—事—情—了……高—興—的……悲—傷—的……還—有—其—他—的—什—麼—的—都—不—想—了。」

可能是覺得越蠢的方法,有時說不定會比較有用吧。

好朋友第一次聽你絮絮叨叨地說分手的事,會無比用心地聽。

第二次,還會和你一起罵兩句、勸告,並且加上更多安慰的話。

第三次他出現後,每一個動作都會讓人覺得在演出這句話:

「你應該自己爬出來了吧。」

「你還沒爬出來麼?像不像男孩子啊你!」

原本以為是如同羊水般舒適的傷痛,在那一瞬間我才驚覺,並不是所有人都有時間、有興趣、有體力,願意陪你沈溺在那個遺失了愛的陰溝裡面。他們希望你趕快好起來,趕快恢復正常人的生活,趕快交下一個女朋友,趕快變成一個幸福的人。

這樣,才有餘力來接受他的問題,而不是永遠在聽你的抱怨。……



摘不到的星星,總是最閃亮的。 

但是很多人一但摘到..遇到了..卻不懂得珍惜.. 

世上的感情事就是那麼矛盾 

摘不到的星星,總是最閃亮的。 

溜掉的小魚,總是最美麗的。 
錯過的電影,總是最好看的 

失去的情人,總是最懂我的。

這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有個想要尋找的人。 


年紀愈大可付出的情愛就愈來愈少…年輕的時候,對愛情充滿了憧景與幻想 ;往往互相喜歡的男孩與女孩,很容易就愛得很衝動,在相處之中因彼此之間不同的需要與渴望,最後,卻以分手收場…甚至遍體鱗傷。"愛得衝動,痛得遍體鱗傷"一旦下一段新的感情出現,又是好漢一條。總是不斷的在尋找中跌...

什麼是最好最耐看的名牌呢?是香奈兒的衣服?皮爾卡登的褲子?Gucci的背心?Hermes的圍巾?還是Fendi的鞋 子? 底下提供您一個「不標準的正確答案」。相信很多人都聽過一個老故事,是講到有一次林肯總統面試一位新進的人員,後來,他並沒有錄取那位應徵者,幕僚問他原因,豈料他竟然說:「我不喜歡他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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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對一個朋友付出很多感情, 最後,大家的關係卻決裂的時候, 我們會傷心地告訴自己, 以後再也不要對朋友投入那麼多的感情我們會傷心地告訴自己, 以後再也不要對朋友投入那麼多的感情。 你愈把他當作知己,你對他的期待也愈高。  你愈付出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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