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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該懂的法律小教室】
我和男友長期同居,法律上算是已婚嗎?

Q:我國《民法親屬編》目前是否有明確規定「同居關係」的權利義務呢?

A:現代男女未婚同居的情況很常見,要注意法律上只有規範夫妻關係,並無男女同居的規範,必須符合結婚的條件才算合法的婚姻,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之前採取儀式婚,結婚要有一定的公開儀式,之後採取登記婚,只要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即可。光只有同居而沒有結婚登記,當然不會成為夫妻,同住一個屋簷下頂多只是家長跟家屬的關係而已。

唯一的例外是《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家庭成員,除了配
偶或前配偶以外,也包括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的人。所以同居的男女之間若發生暴力事實,也可以聲請保護令。

Q:如果任一方隨意結束同居關係,另一方可以有什樣的物質保障?

A:既然不是夫妻,連離婚的問題都談不上,可以隨時拍拍屁股走人,像是剩餘財產分配、贍養費等等離婚才有的規定也通通不適用。至於如果是同居的一方過世,受扶養的同居人可以請求酌給遺產,只能算是一點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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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女人不笨:幸福其實有辦法》一書,時報出版

【女人該懂的法律小教室】和男友長期同居,法律上算是已婚嗎?【女人該懂的法律小教室】和男友長期同居,法律上算是已婚嗎?

 

知名律師x兩性作家聯手打造
法律懶人包,為妳分憂解勞!
  

法律,既非公平的代表,也不是正義的代言人,但在生活中,它就是一種行事規則,對於身處弱勢的女性而言,更是一把最好的保護傘。畢竟法律之前,人人都是平等的。能夠真正可以保護我們的,就是法律。
  
不論妳是平凡的家庭主婦,還是新時代的粉領族,希望這本書能夠幫助妳,在心靈、物質甚至是各種人際關係上,都能順利通往幸福之路。
  
四大特點,兼顧情理法,感性pk.理性

特色1、切合需要
針對女性朋友最為切身的需要設計各章節主題,共分為婚前、婚後、理財投資、職場以及其他切身相關議題。

特色2、設計情境
每篇皆設計一個最符合標題的案例,深切刻劃主人翁的個性,並且有技巧地描繪情節脈絡,讓讀者產生同理心與認同感。

特色3、感性催化
在講解完整個案例之後,先由兩性作家蕭合儀感性操刀,從情理層面為讀者做心理諮詢與情緒紓解,畢竟很多事情在負面情緒獲得紓解後,往往就有轉機……

特色4、理性攻防
於兩性作家情緒紓解後,在輔以專業律師主打多年家事法庭的經驗,為讀者針對實際案例作最有效的法律攻防,確保權益不致受損,必要時還會提供貼心叮嚀,讓讀者在做法律諮詢時,能夠更快上手,掌控全局。
  
透過40個真實案例,輕鬆揮別恐怖戀人,剪斷婚姻裡的愛恨情仇,職場、生活、消費糾紛一一解套!
  

  ‧談情說愛也能簽條約,愛情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
  ‧分手也要明算帳,如何討回我送舊情人的名牌包?
  ‧無緣當「家後」,聘金還需要歸還嗎?
  ‧寵物毀損房屋裝潢房東扣留押金怎麼辦?
  ‧孩子不跟前夫的姓,對方有權不付撫養費?
  ‧哺乳期間上班,可以跟公司申請加班費?
  ‧面對三年不能離職的培訓協議,我的承諾有效嗎?
  ‧公司要求試用期半年,我要同意嗎?
  
  人生課題不再卡關,權益就靠自己捍衛!  

名人推薦

「法律不是用來保護所有人,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那群人。我喜歡這本書,透過閱讀它,讓我們有機會成為理性與感性兼備的幸福女人!」──邱文仁/兩岸行銷達人

「從沒有看過做事這麼認真的人,從事律師工作16年,認真寫狀出庭、跑遍北海岸法律諮詢、認真當婦女救星,寫書更是如此,十年磨一劍,本書案例皆實用。」──吳光中/好房網雜誌總編輯

「這是一本值得擁有的好書,若能藉此多瞭解別人的生活態度,相信絕對能讓我少走許多冤枉路。」──張瑞竹/知名藝人

「替別人著想,但永遠為自己而活;懂得保護自己的女人最美麗,一本現代女人不應錯過的防身寶典。」──黃意森律師/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傳統上女性常被視為弱者,想要擺脫刻板印象開創自我,自然需要更多資訊來提供保護。蔡律師秉持對法律專業的深耕經營,費心地將許多周遭事物,藉由深 入淺出的筆觸,將法律的處理經驗導入其中,這本書對於讀者們將是非常棒的生活寶典。」──彭國能律師/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小合與我同樣是心靈領域的工作者,相信這本書提供的內容,對於心靈工作會有實質助益,謝謝,感恩。」──劉心陽/哈佛牙醫診所院長

「現代人在期待愛情與享受甜蜜婚姻的同時,總是希望也能在法律上保有一份安全感,本書最有溫度的地方在於,除了提供讀者最感興趣的法律解答,更藉由生活故事的描述,提醒大家愛情與婚姻之所以讓人嚮往與堅守的那份價值。」──謝英吉律師/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

「志雄兄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秉持了解女性需求及心境的原則,以簡單易明瞭的案例,解決複雜艱深的法律問題,彌平當事人無止盡的法律困擾,是一本非常值得閱讀的好書。」──簡維能律師/基隆律師公會理事長 

 

作者簡介
蕭小合

兩性、職場作家
暱稱蕭小合,現為自由文字工作者,職場及兩性市場觀察家,兼具理性與感性分析性格,為台灣新浪網兩性專欄撰寫專題,也是新一代全方位勵志作家。
秉持「媒體為本業、學習當興趣、企劃是專長」的原則,以一雙犀利冷眼,精確剖析現代人的人際與兩性關係,下筆往往直指人心。樂以筆尖探索多元世界,喜 愛接觸人群,勤跑於各大專院校的講座分享,是個以透視人心為興趣,追求智慧過生活的狂熱者,未來則希望朝向全方位媒體人邁進,與企業、政府單位配合密切, 近年來積極參與校園兩性、職場講座,每年規模達上百場,現為兩性、職場專業講師。

蔡志雄
婦女救星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榜眼,執業律師十餘年,專長為婚姻家事相關領域,創立部落格「612Lawyer/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現任基隆律師公會理事、並 為社群網站及報章雜誌撰寫專欄,加上俱備青創講師資格,經常受邀至全台各政府機關及企業演講。目前活躍於各大電視台談話性節目及電台,與社會大眾分享婚 姻、職場及理財投資心得。

【女人該懂的法律小教室】和男友長期同居,法律上算是已婚嗎?

目錄

女人不笨:幸福其實有辦法-目錄
自序(一)法律無法保障幸福,幸福得靠自己尋找/蔡志雄律師
自序(二)幸福,絕不嫌遲;永遠,值得等待!/蕭合儀
推薦序(一)找回原本的自信,這就是幸福/張瑞竹
推薦序(二)經歷人生經驗的試煉場/劉心陽醫師
 
Ch1山盟海誓用嘴說不算法律教妳「追愛」不昏頭
1-1別讓愛情沖昏頭
談情說愛也能簽條約,「愛情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我和男友長期同居,法律上算是已婚嗎?
同居竟搞出人命,流產糾紛怎麼理?
昔日的親密照外流,誰是下一個李宗瑞?
當愛苗變成怒火,我該如何揮別恐怖情人?
1-2分手也要有麵包
分手也要明算帳,如何討回我送舊情人的名牌包?
無緣當「家後」,聘金還需要歸還嗎?
當山盟海誓變「歹勢」,如何分配不動產?
小開是假的,詐財玩真的,被騙走的投資怎麼要回來?
幫前男友當保人,債務如何分你、我?
 
Ch2勞燕分飛狀況千百種法律挺妳「婚姻」講智慧

2-1終結婚姻破壞者
「小三」海外逍遙,元配該如何降妖伏魔?
三人行不行?白頭偕老恐成笑話一場……
家有現代河東獅,言語暴力如何杜絕?
留不住的故事就甭提,好聚好散方為上策?
2-2夫妻財產重新分配
同林鳥為錢反目,不做夫妻仍能當同事?
再婚就不買單?贍養費糾紛亂糟糟
老公債臺高築,滿紙荒唐我該買單嗎?
2-3爭取孩子扶養權
孩子真是心頭肉?扶養權的功過是非……
親子鑑定怎麼做,他不配合怎麼辦?
離婚事小,孩子事大,監護責任如何是好?
養孩子不是隨便說說,扶養費怎麼拿學問大
 
Ch3權利義務有理說不清法律要妳「房事」沒煩惱
3-1租屋問題傷腦筋
女性租屋遇上好色房東,隱私漏光光?
投資客假扮二房東,合約內容與實際不符,怎解?
房東想怪招、解租約,除夕夜進屋趕人?
室友惹禍燒毀房子,房東求償,大家一起賠?
寵物毀損房屋裝潢,房東扣留押金怎麼辦?
包租公初體驗,多人入住怎解套?
請神容易送神難,最怕房客上演八點檔?
3-2購屋糾紛嘆奈何
眼見為憑最實在,預售屋坪數不足該怎辦?
我想買房子但房貸辦不出來,傷腦筋?
 
Ch4就業問題多平安為上法律護妳「工作」更安全
4-1就業權益零損傷
騎機車受傷才發現,老闆未加保勞、健保怎麼辦?
面對三年不能離職的培訓協議,我的承諾有效嗎?
公司要求試用期半年,我要同意嗎?
姑且不論勞資雙方立場,提前解約又該如何擺平?
勞、健保支出老闆不買單,勞資糾紛如何協調?
競業條款一綁就是三年,我該同意還是抗議?
4-2職業婦女「金」辛苦
職場性別歧視終究躲不過,我該如何見招拆招?
我懷孕了,但公司要我去跑外勤,合法嗎?
因工作過勞而流產,員工應該如何自救?
哺乳期間上班,可以跟公司申請加班費?

附錄欠租終止租約存證信函例稿
終止租約返還房屋起訴狀例稿
離婚協議書例稿
離婚起訴狀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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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 妳躺在我身邊, 我側著身,右手撫著妳的臉頰 看著妳羞澀的樣子, 讓我更加愛憐 我在妳耳邊細聲的說:妳是我的唯一,我會照顧妳一輩子慢慢貼近妳的唇, 給妳深深一吻~ 結婚----- 妳躺在我身邊,我側著身,右手撫著妳的臉頰 看妳...

愛情的過程是可以決定結果 在感情的世界裡  如果其中一個人感覺不同了 對另外一個人來說是很慘忍的 一個還在享受著那幸福的味道 而另一個卻已深陷在痛苦之中 我們都認為  愛一個人就是要對他好 對他好的同時 是不是也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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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一個人時 ,常常會陷入愛的迷宮, 用情深 愛的深 陷的深 難離深 .喜歡一個人時, 眼裡的視線 總是在他身上 ,心總是會飄到他身上 用情深 .喜歡一個人時 ,他的一舉一動 都另你牽絆心玄, 無法沒有見到他的日子 愛的深 .喜歡一個人時 ,遮住了雙眼 在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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