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的門口有一排小商店,大多數商店都選擇以雜貨為主要經營品種,因此購買力相對就比較小,有些商家另闢蹊徑在不大的商店內空出一塊地方來開設麻將換換館,一張自動麻將桌,凡是自摳的玩家主動交出五元錢給商家,一天下來,小商店的老闆能有上百元的進項,可謂收入頗豐,因此做不做生意都在其次了,有時候參賭者不夠數,一桌麻將通常需要四個人,如果三差一老闆自己也赤膊上陣。
一日,單位一個同事不幸去世了,需要購買一些鐵絲攏住花圈,我就上小區門口的商店去購買,誰知那天參賭人數不夠,老闆自己也參賭了,一邊忙著打麻將一邊應付我問:“你要買什麼東西?”
我說:“買一些鐵絲,去攏花圈用的。”
老闆說:“哎呀!你上別的商店購買吧,連本帶利一起都只有十來塊錢,我自摳一把就是二十幾塊錢。”那就是明顯告訴我生意不做了,我只好再去找下一家,連續走了好幾家小商店情況都類似。這不禁使我想起了以前生意人,他們是那樣兢兢業業對待自己所從事的職業,熱情接待每一位顧客,童叟無欺,過年過節還給那些長期光顧的顧客送禮,以感謝顧客,這才是正常的生意之道。可是,如今這些好的商業傳統都丟掉了,眼裡只有錢,當然這很符合貓論,但未必是長遠之道。據我所知,美國國家法律規定賭博只能在國家設置的專門機構內進行,比如費城,如果我們國家有一天也採用美國的法律,這樣商家就屬於違法經營。如果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聚眾賭博屬於違法犯罪行為給予取締,並且罰款,商家如果再想經商已經找不到從前正常經商的感覺了,也把顧客都趕跑了,再如何從事經營呢?
無論何種社會,生存固然是重要的,但是不能為了生存就不顧及社會關係和人文精神,不然就與鱷魚沒什麼區別了,鱷魚扼守住一個水域,無論過往何種生物咬住吞嚥下去。但是我們人類是經歷了千百萬年文明進程的,因為生存就退回到爬行動物時代實在是有悖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