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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身就是一個時尚制度,給她一支筆,透過她精準的眼光加上英式幽默,帶給《時代雜誌》,《倫敦標準晚報》,《國際先驅論壇報》30 年來精湛的論點。雖然蘇西曼奇斯Suzy Menkes是英國人,但是卻擁有比利時,俄羅斯和匈牙利紮根的歡樂組合。

她在法國阿爾代什省Ardèche有一間努力打造溫暖的家,並且對於絲綢有相當程度的迷戀,以及愛好一切關於紫色的事物。在加入《VOGUE》國際數位團隊之際,我們有幸在巴黎伴隨著春季蘆筍蟹肉沙拉的午餐,邀請她與我們分享,在數位時代裡,從查爾斯溫圖Charles Wintour(美國Vogue總編輯安娜溫圖Anna Wintour父親)旗下出身,到採訪美國雅詩蘭黛Estée Lauder創辦人,如何書寫出一份關於珠寶到時尚評論一應俱全的完美菜單。

蘇西曼奇斯Suzy Menkes:一個理當出身名門公主的時尚記者

嗨,蘇西曼奇斯Suzy Menkes。我們非常期待您即將為Vogue帶來的精彩論點與文章作品。在為報紙媒體寫了這麼多年的文章後,這全新的一頁對你來說有什麼意義?

這代表著順應時代潮流。那些說著「我是一個只為紙本媒體寫作」的時代已經消逝了。雖說如此,這也不是我踏入Vogue數位團隊的首要原因,因為我已經從事網路寫作多年。我喜歡報紙,喜歡書本,不過我也喜歡正在我身邊發生的事物。我認為,人們都必須與所處的時代連結,就像時尚一樣,你必須要和時代息息相關。

即將到來的時裝週會有什麼樣的合作?你期望更探索出什麼?

我無法預先得知我將會參加哪些秀,做時尚,就是要睜大眼睛觀看每一件事。

曾經在英國國際報社林立最高峰的弗利特街工作,你想念報紙媒體的黃金歲月嗎 ?

一點也不!我對未來更期待。的確有些很棒的回憶,例如我在《倫敦標準晚報》時與查爾斯溫圖Charles Wintour共事時,也就是Anna Wintour安娜溫圖的父親,他是個非凡的總編輯,我從他身上學到很多,最基本的就是他的座右銘:先從訊息本身開始,再來構思可能的讀者群 (start with the information, to draw the reader in),這是至今都沒有改變的原則,甚至也可以套用在網路時代。我們總是要言之有物,訴說一個能夠立即抓住讀者注意力的故事。這也是我正嘗試在我的instagram上做的事,一張照片,一些能夠發人省思的字句。例如我在參加一個於佛羅倫斯私人花園舉辦的名人婚禮後,我有感而發上傳了一張我在阿爾代什省家花園的的玫瑰照片,並敘述:玫瑰理當如此狂野奔放,而不是在躲在一座私人花園裡面。

蘇西曼奇斯Suzy Menkes:一個理當出身名門公主的時尚記者 蘇西曼奇斯Suzy Menkes:一個理當出身名門公主的時尚記者

有了這些英倫玫瑰,加上名人諸如大衛貝克漢David Beckham和Chloe現任設計師Clare Waight Keller,此刻妳的Instagram帳號(@suzymenkesvogue)真的很英倫。

沒錯,因為我也是英國人。不過這可能會隨時改變,因為我人現在正在巴黎。

而且也是因為巴黎,妳發現為妳繪畫專欄專屬圖案的插畫家。

沒錯,他的名字是Craig Redman,他是一位住在紐約的插畫家,不過我是在巴黎Colette展覽他作品時發現他。我很喜歡他的作品,生動,多彩並且有趣。

VOGUE對妳來說代表什麼?

最重要的是它的視覺。《VOGUE》從創刊的封面便開始創造傳奇。在為《國際先驅論壇報》工作之前,我也是從事視覺的,我也試鏡過模特兒,敲過髮型師……我非常欣賞時尚攝影,也很崇拜創造它的工作者,即使我沒有任何天賦,我不像是很擅長透過視覺說故事的葛瑞絲柯丁頓Grace Coddington那樣。不過這並不影響我享受在巴黎Palais Galliera舉辦的Papier Glacé exhibition(Condé Nast康泰納仕出版集團百年時尚攝影) 。展覽規畫的非常棒,不只是按照時間順序那樣展出而已,而是非常Vogue角度的詮釋。

妳會怎麼形容Vogue角度 ?

這很難解釋。它是一種獨特,一種魅力,復古同時又很摩登的組合。我所說的復古,不像是現在的紅毯名人生態,而是很久以前的年代。

妳不喜歡紅毯星光嗎?

並不總是,但是有些設計師很懂得在紅毯上展現服裝,同時又保留一些想像空間。例如,Valentino的設計很好,它是一個真實的趨勢。一年前我在羅馬時,我寫了一篇關於試圖探討新教宗是否會改變時尚圈的什麼,因為新世代設計師的服裝越來越保守,暴露的設計越來越少了。新的趨勢方向總是讓我感興趣,以及新鮮設計人,和時尚教育。
妳現在正關注的年輕設計師是誰呢?

我試圖關注所有年輕設計師,但這很難,因為現今很多事情都可以很即時的被大家看到。有時候太即時很可惜,因為會毀了驚喜。我回想,當我第一次發現瑞夫席蒙斯Raf Simons時,他還只是在巴黎11區一個很小的工作室做男裝。當你開始贏得獎金,有了靠山,你沒有任何選擇就是一直工作,工作,工作。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當我想到那些沒能突破的設計師,例如Ossie Clark,他很棒但是就是沒有這些機遇。就像所有的事情一樣,都有它的利弊。

Who do you write for? 妳覺得妳的讀者是誰?

這完全是一個謎,毫無疑問的是那些我們意想不到的人。例如我之前在新加坡舉辦一個奢侈精品的會議,然後一個看起來非常的古板的銀行家跑來告訴我:我非常喜歡妳的專欄,我無法等到每個禮拜二,我必須禮拜一就上網閱讀」我非常驚訝,並且表現得很愚蠢,我應該問他為何如此喜愛時尚,但我只說了非常感謝你!

跨越10幾年的職業生涯,妳覺得和時尚的關係是?

時尚是我的成果。它是一面在社會改變前便照出趨勢的鏡子。回想一下1980年代的超大墊肩,當Thierry Mugler鼎盛的時期。女人開始突破重圍,在還是男性掌權的社會上有了自己的工作。不過,你可以不用讀那麼多歷史學或者社會學,時尚是有趣的,它用輕鬆的方式解讀這個社會。

你何時知道你可以為時尚工作?

我比Jean Paul Gaultier還要早,他從七歲就開始為他的泰迪熊做衣服,而我四歲就開始為我的洋娃娃做衣服。我甚至在學生時代時為自己做衣服,我有一台裁縫機,我為自己手工縫製很多衣服。在高中與大學之間的空檔時,我曾經前往巴黎研讀時尚。那時我便清楚知道我自己想要做什麼。

那時去巴黎的經驗是什麼感覺?

我當時就讀的是巴黎高等時裝學院,非常嚴格!一開始我們都使用宣紙學習打版,在一段異常久的時間之後,我們終於可以使用布料打版。我還記得當時我製作了一件百褶裙,我對於自己感到非常驕傲。但是我的導師看了我一眼,什麼都沒說,一個字都沒有。她只是當著我的面把那件裙子撕裂,最後我躲在廁所偷哭。之後我問她我哪裡做錯了,她說,「妳不夠細心,妳自己看第四層妳錯縫了1毫米」。我只能回答,「是的,女士。」接著她斥道:「如果每件都這樣,沒有一件是合適的。」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教訓,時尚太複雜了,我能做更好的就是堅持寫下去。

是否會為《VOGUE》改變妳的寫作風格呢?

多年前當《國際先驅論壇報》轉變成《國際紐約時報》時,其實我是被禁止使用第一人稱撰寫的。這對我來說很困難,尤其要我寫尚保羅高堤耶「先生」,或者薇薇安魏斯伍德「小姐」真的很陌生守舊。不過現在我可以很自由地寫作。我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資訊錯誤,雖然人們會犯錯,不過還好我有個得力助手Natasha。

如今我們取得資訊的速度越來越快,這是否也意味著犯錯的風險越大?

別忘了高效率的工作一直都是我的專長,報社般的截稿速度嚇不倒我。當你在送印前只有17分鐘可以寫時,你就必須在17分鐘內寫完。不過現在的截稿期限就是網路世界本身。

你如何追跑好幾個禮拜以來時裝週的秀?

我有一個很棒的司機,他的車子是我的辦公室。我不喝酒,一般我只會喝一點點,但是服裝秀期間我從來不喝酒。我大概早上5:30就起床,並且試圖限制自己一天一杯咖啡,不過真正的秘密是,我對於這些事物的熱情。

什麼職業價值對你來說最重要?

獨立自主是最基本的。我開始工作時,報社的規定就是不能接受媒體禮物,或者旅程,我如同每個人一樣遵守規定。不過我知道時代變了,我知道旅行對於部落客或者社群媒體的重要性,不過如果你要當個評論家,你就必須保持獨立性。對我來說,這不是風骨的問題,而是有沒有誠實以對自己的內心。

你是否還是會遵守新聞專業的嚴肅守則,儘管時尚圈似乎比較的隨意?

當然。我或許不是一個戰地記者,但是時裝週有時候就像前往戰場前線一樣。我還記得,20年前要進入尚保羅高堤耶Jean Paul Gaultier的秀有多麼困難。我也記得有一張照片記錄著有一場Kenzo的秀,人群實在太多了我幾乎昏倒,而那張照片剛好瞬間捕捉到邀請函從我手中被偷走。

妳也會負責為康泰納仕Condé Nast集團規劃精品產業的會議?

是的,不過這理當由大家長Jonathan Newhouse來宣布,當他準備好時。我的確在2001年時的巴黎,便開始籌劃這樣的精品產業會議,然後決定前往不同國家,因為時尚的市場不斷地在各國家被開發,例如10年前開始在杜拜,伊斯坦堡從2006年開始。我來跟妳說一個典型故事,我們當時在決定下一個精品產業會議的地點時,我不知哪裡來的靈感,就說伊斯坦堡,雖然我只去過一次參觀那邊的博物館……總之,我告訴大家,我會在伊斯坦堡找一個地方舉辦會議,伊斯坦堡有多棒。

不過當我被要求寫一篇關於我選擇伊斯坦堡的原因報告時,我的確慌了。當時我沒有做任何研究,只憑直覺決定去伊斯坦堡。為了報告我熬夜到凌晨3點,結果事實證明我的選擇是對的,一個珠寶大品牌即將在伊斯坦堡開幕,跟進的還有英國的夏菲尼高Harvey Nichols高級百貨公司,以及Saks Fifth Avenue百貨公司。我是對的,轉型取得非凡的成功。

2003年時,妳告訴《The New Yorker》說,妳不是特別喜愛牛仔褲和運動鞋,不過本季非常流行耶,到處都是。
不要忘了,我在阿爾代什省有一個家,在那裡我都穿運動鞋,但是我更喜歡涼鞋。做園藝或者跑步時,我都穿運動鞋。這麼實用的東西不好好利用真的很傻,我並沒有任何故步自封的想法,因為人總是可以選擇。至於牛仔褲,很多人告訴我它們是這世界上最舒服的布料,但是我就是不喜歡。我喜歡絲綢棉,這很糟糕,我應該天生就是個公主才對。

妳也喜歡珠寶

中看不中用的物品,是的,有點。高級珠寶,大喜愛。並不是珠寶本身,反而是它們被製造的樣子,份量以及顏色。我很喜歡創造的概念,尤其是非常主觀的創造,例如Suzanne Belperron的作品。卡爾拉格斐Karl Lagerfeld有一套她的珠寶,老實說,我很嫉妒。當然還有其它的,例如我戴的耳環(兩個巴洛克式風格的金色耳環)是在Joyce Gallery找到的。當然自己的預算也是個問題,我比較喜愛馬卡龍色澤的半寶石作品。這就像是時裝,我不穿不代表我不喜歡,我只希望我的衣服,能夠像我一樣盡情展現我的優點,就像我如此認真工作一樣。

如果妳可以選擇一件非凡的珠寶作品,會是哪件?

寶格麗Bulgari的Serpenti項鍊將會很棒。不過標誌性的單品不一定要是高級珠寶,我一直都很喜歡Loulou de la Falaise 和 Christian Lacroix。這比現今任何一個手袋都要便宜。不過話雖如此,鑽石依舊是絕對的非凡,紫羅蘭色澤是我的最愛,但是我會拒絕一個薰衣草色澤的鑽石。

妳曾經獲得最好的建議是什麼?

查爾斯溫圖Charles Wintour曾經告訴我,必須發自內心撰寫。然而,新聞畢竟是關於傳遞訊息。他說:「記者是讓大眾了解訊息的管道」。第二個非常棒的建議是來自雅詩蘭黛Estée Lauder。當時我們正在吃午餐,她說:「妳知道嗎?感覺自己不夠好是很棒的想法,不要在臉部周圍穿著黑色衣物,可以圍著紅色圍巾,讓自己開心」。我回答她說,她的彩妝可以創造奇蹟,她則說:「即便妝容完美,我的建議還是非常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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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西曼奇斯Suzy Menkes:一個理當出身名門公主的時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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